《魏書》 作者:魏收年代:北齊1655   

《魏書》列傳 列傳·卷六十四

盧同張烈
張烈,字徽仙,清河東武城人。魏高祖賜名叫烈,張烈便以本名為字。高祖張忄希,任慕容雋尚書右仆射。曾祖張恂,為散騎常侍,跟隨慕容德南渡,因而定居在齊郡的臨淄郡。張烈少時孤貧,涉獵經史,有氣概。當時青州有崔徽伯、房徽叔,與張烈一起都有美名,當時人稱為“三徽”。高祖時,為官代郡,曆侍禦、主文中散。魏都遷入洛陽之後,除授尚書儀曹郎、彭城王功曹史、太子步兵校尉。

盧同,字叔倫,範陽涿人,盧玄之族孫。父輔,字顯元,本州別駕。同身長八尺,容貌魁偉,善於處世。太和中,起家北海王詳國常侍。稍遷司空祭酒、昌黎太守。尋為營州長史,仍帶郡。入除河南尹丞,遷太尉屬。
蕭寶卷將領陳顯達治兵漢南準備入侵。當時順陽太守王青石的祖先世代為官江南,荊州刺史、廣陽王元嘉擔心他變節,上表請求派員代替他。高祖詔侍臣各自列舉自己所了解的人,大家互有申薦。高祖說:“此郡現在處於必爭之地,必須得到堪濟之才,怎麼能夠泛泛推舉人士呢?太子步兵張烈每每論列軍國之事,時有會人意處,朕想用他,你們說怎麼樣?”彭城王元勰稱讚他,於是帝敕除授為陵江將軍、順陽太守。張烈到郡第二天,便被蕭寶卷將領崔慧景攻圍,七十多天中,張烈撫慰激勵將士,很得軍人之和。逢帝車駕南討,慧景逃走。高祖看望勞慰張烈說:“卿定可,遂能不負朕所寄的希望。”張烈拜揖說:“如不逢帝駕親征,臣將不免困於犬羊。這是陛下不負臣,而不是臣不辜負陛下。”高祖覺得他的對答很好。

會豫州城民白早生反,都督中山王英、尚書邢巒等討之,詔同為軍司。事平,除冀州鎮東府長史。遭父憂解任。後除司空諮議參軍,兼司馬,為營構東宮都將。延昌中,秦州民反,詔同兼通直常侍,持節慰諭之,多所降下。還轉尚書右丞,進號輔國將軍,以父諱不拜,改授龍驤。熙平初,轉左丞,加征虜將軍。時相州刺史奚康生征民歲調,皆七八十尺,以邀奉公之譽,部內患之。同於歲祿官給長絹,同乃舉按康生度外征調。書奏,詔科康生之罪,兼褒同在公之績。
世宗即位,追錄他以前功勳,朝廷封他為清河縣開國子,食邑二百戶。不久因母親年老辭官回家侍奉。有十多年,頻逢荒年,張烈備粥供給饑餓之人,蒙受他接濟的很多,鄉親們都很讚賞他的行為。肅宗初年,朝廷除授他為龍驤將軍、司徒右長史。又轉征虜將軍、司空長史。這以前,元叉父江陽王元繼曾任青州刺史,等到元叉當權,張烈托以前交情,便諂奉附帖。除任前將軍、給事黃門侍郎,不久又加平南將軍、光祿大夫。後來靈太後返政,認為張烈、元叉為一黨,出其為鎮東將軍、青州刺史。這時有人覺得張烈家產畜殖,仆役賓客很多,考慮其影響不好,不宜出任本州之職,改授安北將軍、瀛州刺史。他為政清靜,吏民安定。

肅宗世,朝政稍衰,人多竊冒軍功。同閱吏部勳書,因加檢覆,核得竊階者三百餘人。同乃表言:
期滿還朝,因年老辭官歸裏。兄弟同居怡和安睦,讓親故鄉人很羨慕。元象元年(538),在家去世,時年七十七歲。張烈先撰《家誡》千餘言,並自敘誌向行績以及所曆官職,臨終告誡子侄,不讓他們求朝廷贈官,隻是刻《家誡》立碑碣而已。他的兒子張質照著做了。

竊見吏部勳簿,多皆改換。乃校中兵奏按,並複乖舛。臣聊爾揀練,已得三百餘人,明知隱而未露者,動有千數。愚謂罪雖恩免,猶須刊定。請遣一都令史與令仆省事各一人,總集吏部、中兵二局勳簿,對勾奏按。若名級相應者,即於黃素楷書大字,具件階級數,令本曹尚書以朱印印之。明造兩通,一關吏部,一留兵局,與奏按對掌。進則防揩洗之偽,退則無改易之理。從前以來,勳書上省,唯列姓名,不載本屬,致令竊濫之徒輕為苟且。今請征職白民,具列本州、郡、縣、三長之所;其實官正職者,亦列名貫,別錄曆階。仰本軍印記其上,然後印縫,各上所司,統將、都督並皆印記,然後列上行台。行台關太尉,太尉檢練精實,乃始關刺,省重究括,然後奏申。奏出之日,黃素朱印,關付吏部。
張質,博學多才藝。釋褐奉朝請,任員外郎、龍驤將軍、諫議大夫。沒有襲父爵。興和年間(539~542),在家去世。

頃來非但偷階冒名、改換勳簿而已,或一階再取,或易名受級,凡如此者,其人不少。良由吏部無簿,防塞失方。何者?吏部加階之後,簿不注記,緣此之故,易生僥幸。自今敘階之後,名簿具注加補日月,尚書印記,然後付曹。郎中別作抄目,印記一如尚書,郎中自掌,遞代相付。此製一行,差止奸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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