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書》 作者:歐陽修、宋祁、范鎮、呂夏卿年代:北宋10771   

《新唐書》誌 誌·卷四十三

食貨三

唐都長安,而關中號稱沃野,然其土地狹,所出不足以給京師、備水旱,故常轉漕東南之粟。高祖、太宗之時,用物有節而易贍,水陸漕運,歲不過二十萬石,故漕事簡。自高宗已後,歲益增多,而功利繁興,民亦罹其弊矣。

初,江淮漕租米至東都輸含嘉倉,以車或馱陸運至陝。而水行來遠,多風波覆溺之患,其失常十七八,故其率一斛得八鬥為成勞。而陸運至陝,才三百裏,率兩斛計傭錢千。民送租者,皆有水陸之直,而河有三門底柱之險。顯慶元年,苑西監褚朗議鑿三門山為梁,可通陸運。乃發卒六千鑿之,功不成。其後,將作大匠楊務廉又鑿為棧,以輓漕舟。輓夫係二鈲於胸,而繩多絕,輓夫輒墜死,則以逃亡報,因係其父母妻子,人以為苦。

開元十八年,宣州刺史裴耀卿朝集京師,玄宗訪以漕事,耀卿條上便宜曰:“江南戶口多,而無征防之役。然送租、庸、調物,以歲二月至楊州入鬥門,四月已後,始渡淮入汴,常苦水淺,六七月乃至河口,而河水方漲,須八九月水落始得上河入洛,而漕路多梗,船檣阻隘。江南之人不習河事,轉雇河師水手,重為勞費。其得行日少,阻滯日多。今漢、隋漕路,瀕河倉稟,遺跡可尋。可於河口置武牢倉,鞏縣置洛口倉,使江南之舟不入黃河,黃河之舟不入洛口。而河陽、柏崖、太原、永豐、渭南諸倉,節級轉運,水通則舟行,水淺則寓於倉以待,則舟無停留,而物不耗失。此甚利也。”玄宗初不省。二十一年,耀卿為京兆尹,京師雨水,穀踴貴。玄宗將幸東都,複問耀卿漕事,耀卿因請“罷陝陸運,而置倉河口,使江南漕舟至河口者,輸粟於倉而去,縣官雇舟以分入河、洛。置倉三門東西,漕舟輸其東倉,而陸運以輸西倉,複以舟漕,以避三門之水險。”玄宗以為然。乃於河陰置河陰倉,河清置柏崖倉;三門東置集津倉,西置鹽倉;鑿山十八裏以陸運。自江、淮漕者,皆輸河陰倉,自河陰西至太原倉,謂之北運,自太原倉浮渭以實關中。玄宗大悅,拜耀卿為黃門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江淮都轉運使,以鄭州刺史崔希逸、河南少尹蕭炅為副使,益漕晉、絳、魏、濮、邢、貝、濟、博之租輸諸倉,轉而入渭。凡三歲,漕七百萬石,省陸運傭錢三十萬緡。

是時,民久不罹兵革,物力豐富,朝廷用度亦廣,不計道裏之費,而民之輸送所出水陸之直,增以“函腳”、“營窖”之名,民間傳言用鬥錢運鬥米,其縻耗如此。及耀卿罷相,北運頗艱,米歲至京師才百萬石。二十五年,遂罷北運。而崔希逸為河南陝運使,歲運百八十萬石。其後以太倉積粟有餘,歲減漕數十萬石。

二十九年,陝郡太守李齊物鑿砥柱為門以通漕,開其山顛為輓路,燒石沃醯而鑿之。然棄石入河,激水益湍怒,舟不能入新門,候其水漲,以人輓舟而上。天子疑之,遣宦者按視,齊物厚賂使者,還言便。齊物入為鴻臚卿,以長安令韋堅代之,兼水陸運使。堅治漢、隋運渠,起關門,抵長安,通山東租賦。乃絕灞、滻,並渭而東,至永豐倉與渭合。又於長樂坡瀕苑牆鑿潭於望春樓下,以聚漕舟。堅因使諸舟各揭其郡名,陳其土地所產寶貨諸奇物於袱上。先時民間唱俚歌曰“得體紇那邪”。其後得寶符於桃林,於是陝縣尉崔成甫更《得體歌》為《得寶弘農野》。堅命舟人為吳、楚服,大笠、廣袖、芒屩以歌之。成甫又廣之為歌辭十闋,自衣缺後綠衣、錦半臂、紅抹額,立第一船為號頭以唱,集兩縣婦女百餘人,鮮服靚妝,鳴鼓吹笛以和之。眾艘以次輳樓下,天子望見大悅,賜其潭名曰廣運潭。是歲,漕山東粟四百萬石。自裴耀卿言漕事,進用者常兼轉運之職,而韋堅為最。

初,耀卿興漕路,請罷陸運,而不果廢。自景雲中,陸運北路分八遞,雇民車牛以載。開元初,河南尹李傑為水陸運使,運米歲二百五十萬石,而八遞用車千八百乘。耀卿罷久之,河南尹裴迥以八遞傷牛,乃為交場兩遞,濱水處為宿場,分官總之,自龍門東山抵天津橋為石堰以遏水。其後大盜起,而天下匱矣。

肅宗末年,史朝義兵分出宋州,淮運於是阻絕,租庸鹽鐵溯漢江而上。河南尹劉晏為戶部侍郎,兼句當度支、轉運、鹽鐵、鑄錢使,江淮粟帛,繇襄、漢越商於以輸京師。

及代宗出陝州,關中空窘,於是盛轉輸以給用。廣德二年,廢句當度支使,以劉晏顓領東都、河南、淮西、江南東西轉運、租庸、鑄錢、鹽鐵,轉輸至上都,度支所領諸道租庸觀察使,凡漕事亦皆決於晏。晏即鹽利顧傭分吏督之,隨江、汴、河、渭所宜。故時轉運船繇潤州陸運至揚子,鬥米費錢十九,晏命囊米而載以舟,減錢十五;繇揚州距河陰,鬥米費錢百二十,晏為歇皇支江船二千艘,每船受千斛,十船為綱,每綱三百人,篙工五十,自揚州遣將部送至河陰,上三門,號“上門填闕船”,米鬥減錢九十。調巴、蜀、襄、漢麻枲竹筱為綯挽舟,以朽索腐材代薪,物無棄者。未十年,人人習河險。江船不入汴,汴船不入河,河船不入渭;江南之運積揚州,汴河之運積河陰,河船之運積渭口,渭船之運入太倉。歲轉粟百一十萬石,無升鬥溺者。輕貨自揚子至汴州,每馱費錢二千二百,減九百,歲省十餘萬緡。又分官吏主丹楊湖,禁引溉,自是河漕不涸。大曆八年,以關內豐穰,減漕十萬石,度支和糴以優農。晏自天寶末掌出納,監歲運,知左右藏,主財穀三十餘年矣。及楊炎為相,以舊惡罷晏,罷運使複歸度支,凡江淮漕米,以庫部郎中崔河圖主之。

及田悅、李惟嶽、李納、梁崇義拒命,舉天下兵討之,諸軍仰給京師。而李納、田悅兵守渦口,梁崇義搤襄、鄧,南北漕引皆絕,京師大恐。江淮水陸轉運使杜佑以秦、漢運路出浚儀十裏入琵琶溝,絕蔡河,至陳州而合,自隋鑿汴河,官漕不通,若導流培岸,功用甚寡;疏雞鳴岡首尾,可以通舟,陸行才四十裏,則江、湖、黔中、嶺南、蜀、漢之粟可方舟而下,繇白沙趣東關,曆潁、蔡,涉汴抵東都,無濁河溯淮之阻,減故道二千餘裏。會李納將李洧以徐州歸命,淮路通而止。戶部侍郎趙讚又以錢貨出淮迂緩,分置汴州東西水陸運兩稅鹽鐵使,以度支總大綱。

貞元初,關輔宿兵,米鬥千錢,太倉供天子六宮之膳不及十日,禁中不能釀酒,以飛龍駝負永豐倉米給禁軍,陸運牛死殆盡。德宗以給事中崔造敢言,為能立事,用為相。造以江、吳素嫉錢穀諸使顓利罔上,乃奏諸道觀察使、刺史選官部送兩稅至京師,廢諸道水陸轉運使及度支巡院、江淮轉運使,以度支、鹽鐵歸尚書省,宰相分判六尚書事。以戶部侍郎元琇判諸道鹽鐵、榷酒,侍郎吉中孚判度支諸道兩稅。增江淮之運,浙江東、西歲運米七十五萬石,複以兩稅易米百萬石,江西、湖南、鄂嶽、福建、嶺南米亦百二十萬石,詔浙江東、西節度使韓滉,淮南節度使杜亞運至東、西渭橋倉。諸道有鹽鐵處,複置巡院。歲終宰相計課最。崔造厚元琇,而韓滉方領轉運,奏國漕不可改。帝亦雅器滉,複以為江淮轉運使。元琇嫉其剛,不可共事,因有隙。琇稱疾罷,而滉為度支、諸道鹽鐵、轉運使,於是崔造亦罷。滉遂劾琇常餫米淄青、河中,而李納、懷光倚以構叛,貶琇雷州司戶參軍,尋賜死。

是時,汴宋節度使春夏遣官監汴水,察盜灌溉者。歲漕經底柱,覆者幾半。河中有山號“米堆”,運舟入三門,雇平陸人為門匠,執標指麾,一舟百日乃能上。諺曰:“古無門匠墓。”謂皆溺死也。陝虢觀察使李泌益鑿集津倉山西逕為運道,屬於三門倉,治上路以回空車,費錢五萬緡。下路減半;又為入渭船,方五板,輸東渭橋太倉米至凡百三十萬石,遂罷南路陸運。其後諸道鹽鐵、轉運使張滂複置江淮巡院。及浙西觀察使李錡領使,江淮堰埭隸浙西者,增私路小堰之稅,以副使潘孟陽主上都留後。李巽為諸道轉運、鹽鐵使,以堰埭歸鹽鐵使,罷其增置者。自劉晏後,江淮米至渭橋浸減矣,至巽乃複如晏之多。

初,揚州疏太子港、陳登塘,凡三十四陂,以益漕河,輒複堙塞。淮南節度使杜亞乃浚渠蜀岡,疏句城湖、愛敬陂,起堤貫城,以通大舟。河益庳,水下走淮,夏則舟不得前。節度使李吉甫築平津堰,以泄有餘,防不足,漕流遂通。然漕益少,江淮米至渭橋者才二十萬斛。諸道鹽鐵、轉運使盧坦糴以備一歲之費,省冗職八十員。自江以南,補署皆剸屬院監,而漕米亡耗於路頗多。刑部侍郎王播代坦,建議米至渭橋五百石亡五十石者死。其後判度支皇甫鎛議萬斛亡三百斛者償之,千七百斛者流塞下,過者死;盜十斛者流,三十斛者死。而覆船敗輓,至者不得十之四五。部吏舟人相挾為奸,榜笞號苦之聲聞於道路,禁錮連歲,赦下而獄死者不可勝數。其後貸死刑,流天德五城,人不畏法,運米至者十亡七八。鹽鐵、轉運使柳公綽請如王播議加重刑。太和初,歲旱河涸,掊沙而進,米多耗,抵死甚眾,不待覆奏。

秦、漢時故漕興成堰,東達永豐倉,鹹陽縣令韓遼請疏之,自鹹陽抵潼關三百裏,可以罷車輓之勞。宰相李固言以為非時,文宗曰:“苟利於人,陰陽拘忌,非朕所顧也。”議遂決。堰成,罷輓車之牛以供農耕,關中賴其利。

故事,州縣官充綱,送輕貨四萬,書上考。開成初,為長定綱,州擇清強官送兩稅,至十萬遷一官,往來十年者授縣令。江淮錢積河陰,轉輸歲費十七萬餘緡,行綱多以盜抵死。判度支王彥威置縣遞群畜萬三千三百乘,使路傍民養以取傭,日役一驛,省費甚博。而宰相亦以長定綱命官不以材,江淮大州,歲授官者十餘人,乃罷長定綱,送五萬者書上考,七萬者減一選,五十萬減三選而已。及戶部侍郎裴休為使,以河瀕縣令董漕事,自江達渭,運米四十萬石。居三歲,米至渭橋百二十萬石。

凡漕達於京師而足國用者,大略如此。其他州、縣、方鎮,漕以自資,或兵所征行,轉運以給一時之用者,皆不足紀。

唐開軍府以扞要衝,因隙地置營田,天下屯總九百九十二。司農寺每屯三十頃,州、鎮諸軍每屯五十頃。水陸腴瘠、播殖地宜與其功庸煩省、收率之多少,皆決於尚書省。苑內屯以善農者為屯官、屯副,禦史巡行蒞輸。上地五十畝,瘠地二十畝,稻田八十畝,則給牛一。諸屯以地良薄與歲之豐凶為三等,具民田歲穫多少,取中熟為率。有警,則以兵若夫千人助收。隸司農者,歲三月,卿、少卿循行,治不法者。凡屯田收多者,褒進之。歲以仲春籍來歲頃畝、州府軍鎮之遠近,上兵部,度便宜遣之。開元二十五年,詔屯官敘功以歲豐凶為上下。鎮戍地可耕者,人給十畝以供糧。方春,屯官巡行,謫作不時者。天下屯田收穀百九十餘萬斛。

初,度支歲市糧於北都,以贍振武、天德、靈武、鹽、夏之軍,費錢五六十萬緡,溯河舟溺甚眾。建中初,宰相楊炎請置屯田於豐州,發關輔民鑿陵陽渠以增溉。京兆尹嚴郢嚐從事朔方,知其利害,以為不便,疏奏不報。郢又奏:“五城舊屯,其數至廣,以開渠之糧貸諸城,約以冬輸;又以開渠功直布帛先給田者,據估轉穀。如此則關輔免調發,五城田辟,比之浚渠利十倍也。”時楊炎方用事,郢議不用,而陵陽渠亦不成。然振武、天德良田,廣袤千裏。

元和中,振武軍饑,宰相李絳請開營田,可省度支漕運及絕和糴欺隱。憲宗稱善,乃以韓重華為振武、京西營田、和糴、水運使,起代北,墾田三百頃,出贓罪吏九百餘人,給以耒耜、耕牛,假種糧,使償所負粟,二歲大熟。因募人為十五屯,每屯百三十人,人耕百畝,就高為堡,東起振武,西逾雲州,極於中受降城,凡六百餘裏,列柵二十,墾田三千八百餘頃,歲收粟二十萬石,省度支錢二千餘萬緡。重華入朝,奏請益開田五千頃,法用人七千,可以盡給五城。會李絳已罷,後宰相持其議而止。憲宗末,天下營田皆雇民或借庸以耕,又以瘠地易上地,民間苦之。穆宗即位,詔還所易地,而耕以官兵。耕官地者,給三之一以終身。靈武、邠寧,土廣肥而民不知耕。大和末,王起奏立營田。後黨項大擾河西,邠寧節度使畢諴亦募士開營田,歲收三十萬斛,省度支錢數百萬緡。

貞觀、開元後,邊土西舉高昌、龜茲、焉耆、小勃律,北抵薛延陀故地,緣邊數十州戍重兵,營田及地租不足以供軍,於是初有和糴。牛仙客為相,有彭果者獻策廣關輔之糴,京師糧稟益羨,自是玄宗不複幸東都。天寶中,歲以錢六十萬緡賦諸道和糴,鬥增三錢,每歲短遞輸京倉者百餘萬斛。米賤則少府加估而糴,貴則賤價而糶。

貞元初,吐蕃劫盟,召諸道兵十七萬戍邊。關中為吐蕃蹂躪者二十年矣,北至河曲,人戶無幾,諸道戍兵月給粟十七萬斛,皆糴於關中。宰相陸贄以“關中穀賤,請和糴,可至百餘萬斛。計諸縣船車至太倉,穀價四十有餘,米價七十,則一年和糴之數當轉運之二年,一鬥轉運之資當和糴之五鬥。減轉運以實邊,存轉運以備時要。江淮米至河陰者罷八十萬斛,河陰米至太原倉者罷五十萬,太原米至東渭橋者罷二十萬。以所減米糶江淮水菑州縣,鬥減時五十以救乏。京城東渭橋之糴,鬥增時三十以利農。以江淮糶米及減運直市絹帛送上都。”帝乃命度支增估糴粟三十三萬斛,然不能盡用贄議。憲宗即位之初,有司以歲豐熟,請畿內和糴。當時府、縣配戶督限,有稽違則迫蹙鞭撻,甚於稅賦,號為和糴,其實害民。

 
舉報收藏 0打賞 0

《新唐書》

《新唐書》列傳
列傳·卷一 列傳·卷二 列傳·卷三 列傳·卷四 列傳·卷五 列傳·卷六 列傳·卷七 列傳·卷八 列傳·卷九 列傳·卷十 列傳·卷十一 列傳·卷十二 列傳·卷十三 列傳·卷十四 列傳·卷十五 列傳·卷十六 列傳·卷十七 列傳·卷十八 列傳·卷十九 列傳·卷二十 列傳·卷二十一 列傳·卷二十二 列傳·卷二十三 列傳·卷二十四 列傳·卷二十五 列傳·卷二十六 列傳·卷二十七 列傳·卷二十八 列傳·卷二十九 列傳·卷三十 列傳·卷三十一 列傳·卷三十二 列傳·卷三十三 列傳·卷三十四 列傳·卷三十五 列傳·卷三十六 列傳·卷三十七 列傳·卷三十八 列傳·卷三十九 列傳·卷四十 列傳·卷四十一 列傳·卷四十二 列傳·卷四十三 列傳·卷四十四 列傳·卷四十五 列傳·卷四十六 列傳·卷四十七 列傳·卷四十八 列傳·卷四十九 列傳·卷五十 列傳·卷五十一 列傳·卷五十二 列傳·卷五十三 列傳·卷五十四 列傳·卷五十五 列傳·卷五十六 列傳·卷五十七 列傳·卷五十八 列傳·卷五十九 列傳·卷六十 列傳·卷六十一 列傳·卷六十二 列傳·卷六十三 列傳·卷六十四 列傳·卷六十五 列傳·卷六十六 列傳·卷六十七 列傳·卷六十八 列傳·卷六十九 列傳·卷七十 列傳·卷七十一 列傳·卷七十二 列傳·卷七十三 列傳·卷七十四 列傳·卷七十五 列傳·卷七十六 列傳·卷七十七 列傳·卷七十八 列傳·卷七十九 列傳·卷八十 列傳·卷八十一 列傳·卷八十二 列傳·卷八十三 列傳·卷八十四 列傳·卷八十五 列傳·卷八十六 列傳·卷八十七 列傳·卷八十八 列傳·卷八十九 列傳·卷九十 列傳·卷九十一 列傳·卷九十二 列傳·卷九十三 列傳·卷九十四 列傳·卷九十五 列傳·卷九十六 列傳·卷九十七 列傳·卷九十八 列傳·卷九十九 列傳·卷一百 列傳·卷一百零一 列傳·卷一百零二 列傳·卷一百零三 列傳·卷一百零四 列傳·卷一百零五 列傳·卷一百零六 列傳·卷一百零七 列傳·卷一百零八 列傳·卷一百零九 列傳·卷一百一十 列傳·卷一百一十一 列傳·卷一百一十二 列傳·卷一百一十三 列傳·卷一百一十四 列傳·卷一百一十五 列傳·卷一百一十六 列傳·卷一百一十七 列傳·卷一百一十八 列傳·卷一百一十九 列傳·卷一百二十 列傳·卷一百二十一 列傳·卷一百二十二 列傳·卷一百二十三 列傳·卷一百二十四 列傳·卷一百二十五 列傳·卷一百二十六 列傳·卷一百二十七 列傳·卷一百二十八 列傳·卷一百二十九 列傳·卷一百三十 列傳·卷一百三十一 列傳·卷一百三十二 列傳·卷一百三十三 列傳·卷一百三十四 列傳·卷一百三十五 列傳·卷一百三十六 列傳·卷一百三十七 列傳·卷一百三十八 列傳·卷一百三十九 列傳·卷一百四十 列傳·卷一百四十一 列傳·卷一百四十二 列傳·卷一百四十三 列傳·卷一百四十四 列傳·卷一百四十五 列傳·卷一百四十六 列傳·卷一百四十七 列傳·卷一百四十八 列傳·卷一百四十九 列傳·卷一百五十
 
更多>同類經典
網站首頁  |  關於我們  |  聯繫方式  |  使用協議  |  隐私政策  |  版權隱私  |  網站地圖  |  排名推廣  |  廣告服務  |  積分換禮  |  網站留言  |  RSS訂閱  |  違規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