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書》 作者:歐陽修、宋祁、范鎮、呂夏卿年代:北宋10653   

《新唐書》誌 誌·卷三十九

百官四上

○十六衛

△左右衛

上將軍各一人,從二品;大將軍各一人,正三品;將軍各二人,從三品。掌宮禁宿衛,凡五府及外府皆總製焉。凡五府三衛及折衝府驍騎番上者,受其名簿而配以職。皇帝禦正殿,則守諸門及內廂宿衛仗。非上日,亦將軍一人押仗,將軍缺,以中郎將代將軍,掌貳上將軍之事。左右驍衛、左右武衛、左右威衛、左右領軍、左右金吾、左右監門衛上將軍以下,品同。武德五年,改左右翊衛曰左右衛府,左右驍騎衛曰左右驍騎府,左右屯衛曰左右威衛,左右禦衛曰左右領軍衛,左右備身府曰左右府,唯左右武衛府、左右監門府、左右候衛,仍隋不改。顯慶五年,改左右府曰左右千牛府。龍朔二年,左右衛府、驍衛府、武衛府,皆省“府”字,左右威衛曰左右武威衛,左右領軍衛曰左右戎衛,左右候衛曰左右金吾衛,左右監門府曰左右監門衛,左右千牛府曰左右奉宸衛,後又曰左右千牛衛。鹹亨元年,改左右戎衛曰領軍衛。武後光宅元年,改左右驍衛曰左右武威,左右武衛曰左右鷹揚衛,左右威衛曰左右豹韜衛,左右領軍衛曰左右玉鈐衛。貞元二年,初置十六衛上將軍。左右衛有錄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亭長八人,掌固四人。

長史各一人,從六品上。掌判諸曹、五府、外府稟祿,卒伍、軍團之名數,器械、車馬之多少,小事得專達,每歲秋,讚大將軍考課。

錄事參軍事各一人,正八品上。掌受諸曹及五府、外府之事,句稽抄目,印給紙筆。

倉曹參軍事各二人,正八品下。掌五府文官勳考、假使、祿俸、公廨、田園、食料、醫藥、過所。自倉曹以下同品。有府二人,史四人。兵曹,府四人,史七人。騎曹,府二人,史四人。胄曹,府三人,史三人。武後長安初,改鎧曹曰胄曹,中宗即位複舊,先天元年又曰胄曹。開元初,諸衛司倉、司兵、騎兵參軍,改曰倉曹、兵曹、騎曹、胄曹參軍事。兵曹參軍事各二人,掌五府武官宿衛番第,受其名數,而大將軍配焉。騎曹參軍事各一人,掌外府雜畜簿帳、牧養。凡府馬承直,以遠近分七番,月一易之。以敕出宮城者,給馬。胄曹參軍事各一人,掌兵械、公廨興繕、罰謫。大朝會行從,則受黃質甲鎧、弓矢於衛尉。

奉車都尉,掌馭副車。有其名而無其人,大陳設則它官攝。駙馬都尉無定員,與奉車都尉皆從五品下。

司階各二人,正六品上;中候各三人,正七品下;司戈各五人,正八品下;執戟各五人,正九品下;長上各二十五人,從九品下。武後天授二年,置諸衛司階、中候、司戈、執戟,謂之四色官。

親衛之府一:曰親府。勳衛之府二:一曰勳一府,二曰勳二府。翊衛之府二:一曰翊一府,二曰翊二府。凡五府:每府中郎將一人,正四品下;左右郎將一人,正五品上;親衛,正七品上;勳衛,從七品上;翊衛,正八品上。總四千九百六十三人。兵曹參軍事各一人,正九品上;校尉各五人,正六品上。每校尉有旅帥二人,從六品上;每旅帥各有隊正二十人,正七品上,副隊正二十人,正七品下。五府中郎將掌領校尉、旅帥、親衛、勳衛之屬宿衛者,而總其府事;左右郎將貳焉。番上者,以名簿上於大將軍而配以職。武德、貞觀世重資廕,二品、三品子,補親衛;二品曾孫、三品孫、四品子、職事官五品子若孫、勳官三品以上有封及國公子,補勳衛及率府親衛;四品孫、五品及上柱國子,補翊衛及率府勳衛;勳官二品及縣男以上、散官五品以上子若孫,補諸衛及率府翊衛。王府執仗親事、執乘親事,每月番上者數千人,宿衛內廡及城門,給稟食。執扇三衛三百人,擇少壯肩膊齊、儀容整美者,本衛印臂,送殿中省肄習,仗下,每番三衛一人,為太仆寺引輅。其後入官路艱,三衛非權勢子弟輒退番,柱國子有白首不得進者;流外雖鄙,不數年給祿稟。故三衛益賤,人罕趨之。有錄事一人,府一人,史三人。唐親衛、勳衛置驃騎將軍、車騎將軍,翊衛置車騎將軍。武德七年,改驃騎將軍為中郎將,車騎將軍皆為郎將,分左右,以親衛曰一府,勳衛、翊衛曰二府,謂之三府衛。諸衛翊衛及率府親、勳衛,亦曰三衛。永徽三年,避太子諱,改中郎將曰旅賁郎,郎將曰翊軍郎。太子廢,複舊。

△左右驍衛

上將軍各一人,大將軍各一人,將軍各二人。掌同左右衛。凡翊府之翊衛、外府豹騎番上者,分配之。凡分兵守諸門,在皇城四麵、宮城內外,則與左右衛分知助鋪。長史各一人,錄事參軍事各一人,倉曹參軍事各二人,兵曹參軍事各二人,騎曹參軍事各一人,胄曹參軍事各一人,左右司階各二人,左右中候各三人,左右司戈各五人,左右執戟各五人。左右翊中郎將府中郎將各一人,左郎將各一人,右郎將各一人,兵曹參軍事各一人,校尉各五人,旅帥各十人,隊正各二十人,副隊正各二十人。有錄事一人,史二人,亭長二人,掌固四人。倉曹,府二人,史二人;兵曹,府三人,史五人;騎曹,府二人,史四人;胄曹,府三人,史三人。左右翊中郎將府錄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

△左右武衛

上將軍各一人,大將軍各一人,將軍各二人,掌同左右衛。凡翊府之翊衛、外府熊渠番上者,分配之。長史各一人,錄事參軍事各一人,倉曹參軍事各二人,兵曹參軍事各二人,騎曹參軍事各一人,胄曹參軍事各一人,左右司階各二人,左右中候各三人,左右司戈各五人,左右執戟各五人,長上各二十五人。左右翊中郎將府官,同驍衛。有稱長二人,錄事一人,史二人,亭長二人,掌固四人。倉曹,府二人,史四人;兵曹,府三人,史五人;騎曹,府二人,史四人;胄曹,府三人,史三人。稱長掌唱警,為應蹕之節。

△左右威衛

上將軍各一人,大將軍各一人,將軍各二人,掌同左右衛。凡翊府之翊衛、外府羽林番上者,分配之。凡分兵主守,則知皇城東麵助鋪。長史各一人,錄事參軍事各一人,倉曹參軍事各二人,兵曹參軍事各二人,騎曹參軍事各一人,胄曹參軍事各一人,左右司階各二人,左右中候各三人,左右司戈各五人,左右執戟各五人,長上各二十五人。左右翊中郎將府官,同驍衛。有錄事一人,史二人,亭長二人,掌固四人。倉曹,府二人,史四人;兵曹,府三人,史五人;騎曹,府二人,史四人;胄曹,府三人,史三人。

△左右領軍衛

上將軍各一人,大將軍各一人,將軍各二人,掌同左右衛。凡翊府之翊衛、外府射聲番上者,分配之。凡分兵主守,則知皇城西麵助鋪及京城、苑城諸門。長史各一人,錄事參軍事各一人,倉曹參軍事各二人,兵曹參軍事各二人,騎曹參軍事各一人,胄曹參軍事各一人,左右司階各二人,左右中候各三人,左右司戈各五人,左右執戟各五人,長上各二十五人。左右翊中郎將府官,同驍衛。有錄事一人,史二人,亭長二人,掌固四人。倉曹,府二人,史四人;兵曹,府三人,史五人;騎曹,府二人,史四人;胄曹,府三人,史三人。

△左右金吾衛

上將軍各一人,大將軍各一人,將軍各二人。掌宮中、京城巡警,烽候、道路、水草之宜。凡翊府之翊衛及外府佽飛番上,皆屬焉。師田,則執左右營之禁,南衙宿衛官將軍以下及千牛番上者,皆配以職。大功役,則與禦史循行。凡敝幕、故氈,以給病坊。兵曹參軍事,掌翊府、外府武官,兼掌獵師。騎曹參軍事,掌外府雜畜簿帳、牧養之事。胄曹參軍事,掌同左右衛。大朝會行從,給青龍旗、槊於衛尉。長史各一人,錄事參軍事各一人,倉曹參軍事各二人,兵曹參軍事各二人,騎曹參軍事各一人,胄曹參軍事各一人,左右司階各二人,左右中候各三人,左右司戈各五人,左右執戟各五人,左右街使各一人,判官各二人。左右翊中郎將府官如驍衛。有錄事一人,史二人。倉曹,府二人,史四人;兵曹,府三人,史五人;騎曹,府二人,史四人;胄曹,府三人,史三人。左右街典二人,引駕仗三衛六十人,引駕佽飛六十六人,大角手六百人。隋有察非掾,至唐廢。

左右翊中郎將府中郎將,掌領府屬,督京城左右六街鋪巡警,以果毅二人助巡探。入閤日,中郎將一人升殿受狀,衛士六百為大角手,六番閱習,吹大角為昏明之節,諸營壘候以進退。

左右街使,掌分察六街徼巡。凡城門坊角,有武候鋪,衛士、彍騎分守,大城門百人,大鋪三十人,小城門二十人,小鋪五人,日暮,鼓八百聲而門閉;乙夜,街使以騎卒循行囂襜,武官暗探;五更二點,鼓自內發,諸街鼓承振,坊市門皆啟,鼓三千撾,辨色而止。

△左右監門衛

上將軍各一人,大將軍各一人,將軍各二人。掌諸門禁衛及門籍。文武官九品以上,每月送籍於引駕仗及監門衛,衛以帳報內門。凡朝參、奏事、待詔官及繖扇儀仗出入者,閱其數。以物貨器用入宮者,有籍有傍。左監門將軍判入,右監門將軍判出,月一易其籍。行幸,則率屬於衙門監守。

長史,掌判諸曹及禁門,巡視出入而司其籍、傍。餘同左右衛。兵曹參軍事兼掌倉曹,胄曹兼掌騎曹。

左右翊中郎將府中郎將,掌涖宮殿城門,皆左入右出。中郎將各四人,長史各一人,錄事參軍事各一人,兵曹參軍事各一人,胄曹參軍事各一人。有錄事一人,史二人,亭長二人,掌固二人。兵曹,府三人,史五人;胄曹,府三人,史四人。監門校尉三百二十人,直長六百八十人,長入長上二十人,直長長上二十人。監門校尉掌敘出入。唐改監門府郎將為將軍。

△左右千牛衛

上將軍各一人,大將軍各一人,將軍各二人。掌侍衛及供禦兵仗。以千牛備身左右執弓箭宿衛,以主仗守戎器。朝日,領備身左右升殿列侍。親射,則率屬以從。胄曹參軍事掌甲仗。凡禦仗之物二百一十有九,羽儀之物三百,自千牛以下分掌之。上日,執禦弓箭者亦自備以入宿。主仗每月上,則配以職,行從則兼騎曹。中郎將各二人,長史各一人,錄事參軍事各一人,兵曹參軍事各一人,胄曹參軍事各一人。唐改備身郎將曰將軍,備身將曰中郎將,千牛左右、備身左右曰千牛備身。初置備身主仗。有錄事一人,史二人,亭長二人,掌固四人。兵曹,府一人,史二人;胄曹,府一人,史一人。千牛備身十二人,備身左右十二人,備身一百人,主仗一百五十人。千牛備身掌執禦刀,服花鈿繡衣綠,執象笏,宿衛侍從。備身左右掌執禦弓矢,宿衛侍從。備身,掌宿衛侍從。主仗,掌守供禦兵仗。

左右翊中郎將府中郎將,掌供奉侍衛。凡千牛及備身左右以禦刀仗升殿供奉者,皆上將軍領之,中郎將佐其職。有口敕,通事舍人承傳,聲不下聞者,中郎將宣告。

○諸衛折衝都尉府

每府折衝都尉一人,上府正四品上,中府從四品下,下府正五品下。左右果毅都尉各一人,上府從五品下,中府正六品上,下府正六品下。別將各一人,上府正七品下,中府從七品上,下府從七品下。長史各一人,上府正七品下,中府從七品上,下府從七品下。兵曹參軍事各一人,上府正八品下,中府正九品下,下府從九品上。校尉五人,從七品下。旅帥十人,從八品上。隊正二十人,正九品下;副隊正二十人,從九品下。

折衝都尉掌領屬備宿衛,師役則總戎具、資糧、點習,以三百人為團,一校尉領之。捉鋪持更者,晨夜有行人必問,不應則彈弓而向之,複不應則旁射,又不應則射之。晝以排門人遠望,暮夜以持更人遠聽。有眾而囂,則告主帥。

左右果毅都尉,掌貳都尉。每府有錄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丘曹,府二人,史三人。每隊正領兵五十人。武德元年,改鷹揚郎將曰軍頭,正四品下;鷹擊郎將曰府副,正五品上;司馬曰長史,正八品下;校尉,正六品下,旅帥,正七品下。廢越騎、步兵二校尉及察非掾。又改軍頭曰驃騎將軍,府副曰車騎將軍,皆為府。諸率府置驃騎將軍五人、車騎將軍十人。二年,以車騎將軍府隸驃騎府,置十二軍,分關內諸府皆隸焉。每軍,將軍一人,副一人。至六年廢。七年,改驃騎將軍府為統軍府,車騎將軍為別將。八年,複置十二軍。貞觀十年,改統軍府曰折衝都尉,別將曰果毅都尉。軍坊置坊主一人,檢校戶口,勸課農桑,以本坊五品勳官為之。三輔及近畿州都督府皆置府,凡六百三十三。永徽中,廢長史,置司馬一人,總司兵、司騎二局。武後垂拱中,以千二百人為上府,千人為中府,八百人為下府,赤縣為赤府,畿縣為畿府。聖曆元年,廢司馬,置長史、兵曹參軍事,又有別將一人,從六品下,居果毅都尉之次,其後分左右各一人,尋廢。久之,複置一人,降其品。開元初,衛士為武士,諸衛折衝、果毅、別將,擇有行者為展仗押官。右羽林軍十五人,左羽林軍二十五人,衣服同色。諸衛有弩手,左右驍衛各八十五人,餘衛各八十三人。

△左右羽林軍

大將軍各一人,正三品;將軍各三人,從三品。掌統北衙禁兵,督攝左右廂飛騎儀仗。大朝會,則周衛階陛。巡幸,則夾馳道為內仗。凡飛騎番上者,配其職。有敕上南衙者,大將軍承墨敕,白移於金吾,引駕仗官與監門奏覆,降墨敕,然後乃得入。長史各一人,從六品上;錄事參軍事各一人,正八品上;倉曹參軍事各一人,兼總騎曹事;兵曹參軍事各一人;胄曹參軍事各一人。自倉曹參軍以下,皆正八品下。司階各二人,正六品上;中候各三人,正七品下;司戈各五人,正八品上;執戟各五人,正九品下;長上各十人。左右翊衛中郎將府中郎將一人,正四品下;左右中郎一人,左右郎將一人,皆正五品上;兵曹參軍事一人,正九品上;校尉五人,旅帥十人,隊正二十人,副隊正二十人。有錄事一人,史二人,亭長二人,掌固四人。倉曹、兵曹各府二人、史四人;胄曹,府、史各二人。左右翊中郎將府,錄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倉曹、兵曹各府二人,史四人;胄曹,府、史各二人。

△左右龍武軍

大將軍各一人,正二品;統軍各一人,正三品;將軍三人,從三品。掌同羽林。長史、錄事參軍事、倉曹參軍事、兵曹參軍事、胄曹參軍事各一人,司階各二人,中候各三人,司戈、執戟各五人,長上各十人。景雲元年,置龍武將軍。興元元年,六軍各置統軍。貞元三年,龍武軍增將軍一員,有錄事一人,史二人,亭長二人,掌固四人。倉曹,府二人,史四人;兵曹,府二人,史四人;胄曹,府、史各二人。

△左右神武軍

大將軍各一人,正二品;統軍各一人,正三品;將軍三人,從三品。總衙前射生兵。長史、錄事參軍事、倉曹參軍事、兵曹參軍事、胄曹參軍事各一人,司階各二人,中候各三人,司戈、執戟各五人,長上各十人。有錄事一人,史二人,倉曹、兵曹、胄曹府、史,皆如龍武軍。開元二十六年,分羽林置左右神武軍,尋廢;至德二年複置。

△左右神策軍

大將軍各一人,正二品;統軍各二人,正三品;將軍各四人,從三品。掌衛兵及內外八鎮兵。護軍中尉各一人,中護軍各一人,判官各三人,都句判官二人,句覆官各一人,表奏官各一人,支計官各一人,孔目官各二人,驅使官各二人。自長史以下,員數如龍武軍。左右龍武、左右神武、左右神策,號六軍。貞元二年,神策軍置大將軍、將軍,十四年置統軍,品秩同六軍。始,殿前左右神威軍,有大將軍二人,正二品;統軍二人,從三品;將軍二人,從五品。元和初,為一軍,號天威軍。八年廢,以軍隸神策,有馬軍、步軍將軍及指揮使等,以馬軍大將軍知軍事。天複三年廢神策軍,四年複置神策軍。

△東宮官

太子太師、太傅、太保各一人,從一品。掌輔導皇太子。每見,迎拜殿門,三師答拜,每門必讓,三師坐,太子乃坐。與三師書,前名惶恐,後名惶恐再拜。太子出,則乘路備鹵簿以從。

少師、少傅、少保各一人,從二品。掌曉三師德行,以諭皇太子,奉太子以觀三師之道德。自太師以下唯其人,不必備。先天元年開府,置令、丞各一人,隸詹事府。尋廢。

太子賓客四人,正三品。掌侍從規諫,讚相禮儀,宴會則上齒。侍讀,無常員,掌講導經學。貞觀十八年,以宰相兼賓客。開元中,定員四人。太宗時,晉王府有侍讀,及為太子亦置焉。其後,或置或否。開元初,十王宅引辭學工書者入教,亦為侍讀。

△詹事府

太子詹事一人,正三品;少詹事一人,正四品上。掌統三寺、十率府之政,少詹事為之貳。皇太子書稱令,庶子以下署名奉行,書案、畫日。丞二人,正六品上。掌判府事,知文武官簿、假使。凡敕令及尚書省、二坊符牒下東宮諸司者,皆發焉。主簿一人,從七品上;錄事二人,正九品下。隋廢詹事府。武德初複置。龍朔二年曰端尹府,詹事曰端尹,少詹事曰少尹。武後光宅元年改曰宮尹府,詹事曰宮尹,少詹事曰少尹。有令史九人,書令史十八人。

司直二人,正七品上。掌糾劾宮寮及率府之兵。皇太子朝,則分知東西班。監國,則詹事、庶子為三司使,司直一人與司議郎、舍人分日受理啟狀。太子出,則分察鹵簿之內。有令史一人,書令史二人,亭長四人,掌固六人。

△左春坊

左庶子二人,正四品上;中允二人,正五品下。掌侍從讚相,駁正啟奏。總司經、典膳、藥藏、內直、典設、宮門六局。皇太子出,則版奏外辦、中嚴;入則解嚴。凡令書下,則與中允、司議郎等畫諾、覆審,留所畫以為案,更寫印署,注令諾,送詹事府。司議郎二人,正六品上。掌侍從規諫,駁正啟奏。凡皇太子出入、朝謁、從祀、釋奠、講學、監國之命,可傳於史冊者,錄為記注;宮坊祥眚,官長除拜、薨卒,歲終則錄送史館。左諭德一人,正四品下。掌諭皇太子以道德,隨事諷讚。皇太子朝宮臣,則列侍左階,出入騎從。左讚善大夫五人,正五品上。掌傳令,諷過失,讚禮儀,以經教授諸郡王。錄事二人,從八品下;主事三人,從九品下。隋有內允。武德三年改曰中舍人,隸門下坊。貞觀初曰中允,十八年置司議郎。永徽三年,避皇太子名,複改中允曰內允。太子廢,複舊。龍朔二年,改門下坊曰左春坊,左庶子曰左中護,中允曰左讚善大夫,司議郎分左右,置左右諭德各一人。鹹亨元年,皆複舊,司議郎不分左右,其後諭德廢而司議郎複分。儀鳳四年,置左右讚善大夫各十人,以同姓為之。景雲二年,始兼用庶姓,改門下坊曰左春坊,複置諭德,庶子以比侍中,中允以比門下侍郎,司議郎以比給事中,讚善大夫以比諫議大夫,諭德以比散騎常侍。右坊,則庶子以比中書令,中舍人以比中書侍郎,太子監國則庶子比尚書令。有令史六人,書令史十二人,傳令四人,掌儀二人,讚者三人,亭長三人,掌固十人。

△崇文館

學士二人,掌經籍圖書,教授諸生,課試舉送如弘文館。校書郎二人,從九品下。掌校理書籍。貞觀十三年置崇賢館。顯慶元年,置學生二十人。上元二年,避太子名,改曰崇文館。有學士、直學士及讎校,皆無常員,無其人則庶子領館事。開元七年,改讎校曰校書郎。乾元初,以宰相為學士,總館事,貞元八年,隸左春坊。有館生十五人,書直一人,令史二人,書令史二人,典書二人,拓書手二人,楷書手十人,熟紙匠一人,裝潢匠二人,筆匠一人。

△司經局

洗馬二人,從五品下。掌經籍,出入侍從。圖書上東宮者,皆受而藏之。文學三人,正六品下。分知經籍,侍奉文章。校書四人,正九品下;正字二人,從九品上。掌校刊經史。唐改太子正書曰正字。龍朔三年,改司經局曰桂坊,罷隸左春坊,領崇賢館,比禦史台;以詹事一人為令,比禦史大夫,司直二人比侍禦史,以洗馬為司經大夫。置文學四人,錄事一人,正九品下。三年,改司經大夫曰桂坊大夫,糾正違失。鹹亨元年,複隸左春坊,省錄事。有書令史二人,書吏二人,典書四人,楷書二十五人,掌固六人,裝潢匠二人,熟紙匠、筆匠各一人。

△典膳局

典膳郎二人,從六品下;丞二人,正八品上。掌進膳、嚐食,丞為之貳。每夕,更直於廚。龍朔二年,改典膳監曰典膳郎。有書令史二人,書吏四人,主食六人,典食二百人,掌固四人。

△藥藏局

藥藏郎二人,從六品下;丞二人,正八品上。掌和醫藥,丞為之貳。皇太子有疾,侍醫診候議方。藥將進,宮臣涖嚐,如尚藥局之職。有書令史一人,書吏二人,侍醫四人,典藥二人,藥童六人,掌固四人。

△內直局

內直郎二人,從六品下;丞二人,正八品下。掌符璽、衣服、繖扇、幾案、筆硯、垣牆。龍朔二年,改監曰內直郎,副監曰丞。有令史一人,書吏三人,典服十二人,典扇八人,典翰八人,掌固六人。武德中,有典璽四人,開元中廢。

△典設局

典設郎四人,從六品下;丞二人,正八品下。掌湯沐、燈燭、汛掃、鋪設。凡皇太子散齋別殿、致齋正殿,前一日設幄坐於東序及室內,張帷前楹。龍朔二年,改齋帥局曰典設局,齋帥曰郎。有書令史二人,書吏四人,幕士二百四十五人,掌固十二人。

△宮門局

宮門郎二人,從六品下;丞二人,正八品下。掌宮門管鑰。凡夜漏盡,擊漏鼓而開;夜漏上水一刻,擊漏鼓而閉。歲終行儺,則先一刻而啟。皇太子不在,則闔正門;還仗,如常。凡宮中,明時不鼓。龍朔三年,改宮門監曰宮門郎。有書令史一人,書吏二人,門仆百人,掌固四人。

△右春坊

右庶子二人,正四品下;中舍人二人,正五品下。掌侍從、獻納、啟奏,中舍人為之貳。皇太子監國,下令書則畫日,至春坊則庶子宣傳,中舍人奉行。太子舍人四人,正六品上。掌行令書、表啟。諸臣上皇太子,大事以箋,小事以啟,其封題皆上右春坊通事舍人以進。通事舍人八人,正七品下。掌導宮臣辭見,承令勞問。右諭德一人,右讚善大夫五人,錄事一人,主事二人,品皆如左春坊。隋內舍人隸典書坊。武德初改曰中舍人,管記舍人曰太子舍人。永徽元年,避太子名,複改中舍人曰內舍人。龍朔二年,改典書坊曰右春坊,右庶子曰右中護,中舍人曰右讚善大夫,舍人曰右司議郎。有令史九人,書令史十八人,傳令四人,典謁四人,亭長六人,掌固十人。

△家令寺

家令一人,從四品上。掌飲膳、倉儲。總食官、典倉、司藏三署。皇太子出入,則乘軺車為導;祭祀、賓客,則供酒食;賜予,則奉金玉、貨幣。凡床幾、茵席、器物,非取於將作、少府者,皆供焉。丞二人,從七品下,掌判寺事。凡三署出納,皆刺於詹事。莊宅、田園,審肥脊為收斂之數。宮、朝、坊、府土木營繕,則下於司藏。主簿一人,正九品下。唐改司府令曰家令。龍朔二年,改家令寺曰宮府寺,家令曰大夫。有錄事一人,府十人,史二十人,亭長四人,掌固四人,雜匠百人。

△食官署

令一人,從八品下;丞二人,從九品下。掌飲膳、酒醴。凡四時供送設食皆顓焉。供六品以下元日、寒食、冬至食於家令廚者。有府二人,史四人,掌膳四人,供膳百四十人,奉觶三十人。

△典倉署

令一人,從八品下;丞二人,從九品下。掌九穀、醯醢、庶羞、器皿、燈燭。凡園圃樹藝,皆受令焉。每月籍出納上於寺,歲終上詹事府。給戶奴婢、番戶、雜戶資糧衣服。有府三人,史五人,園丞二人,史二人。

△司藏署

令一人,從八品下;丞二人,從九品下。掌庫藏財貨出納、營繕。有府三人,史四人,計史一人。

△率更寺

令一人,從四品上。掌宗族次序、禮樂、刑罰及漏刻之政。太子釋奠、講學、齒胄,則總其儀;出入,乘軺車為導,居家令之次。坊、寺、府有罪者,論罰,庶人杖以下,皆送大理。皇太子未立,則斷於大理。丞一人,從七品上。掌貳令事。宮臣有犯理於率更者,躬問蔽罪而上於詹事。主簿一人,正九品下。掌印局。凡宗族不序,禮儀不節,音律不諧,漏刻不審,刑名不法,皆舉而正之。決囚,則與丞同涖。龍朔二年,改曰司更寺,令曰司更大夫。有錄事一人,府三人,史四人,漏刻博士三人,掌漏六人,漏童二十人,典鍾、典鼓各十二人,亭長四人,掌固四人。漏刻博士掌教漏刻。

△仆寺

仆一人,從四品上。掌車輿、乘騎、儀仗、喪葬,總廄牧署。太子出,則率廄牧令進路,親馭。丞一人,從七品上。掌判寺事。凡馬畜芻粟,歲以季夏上於詹事,以時出入而節其數。主簿一人,正九品下。掌廄牧畜養、車騎駕馭、儀仗。龍朔二年,改曰馭仆寺,仆曰大夫。有進馬十一人,錄事一人,府三人,史五人,亭長三人,掌固三人。

△廄牧署

令一人,從八品下;丞二人,從九品下。掌車馬、閑廄、牧畜。皇太子出,則率典乘先期習路馬,率駕士馭車乘,既出,進路,式路車於西閤外,南向以俟。凡群牧隸東宮者,皆受其職事。典乘四人,從九品下。有府三人,史六人,翼馭十人,駕士十五人,掌閑六百人,獸醫十人,主酪三十人。翼馭掌調馬執馭。

△太子左右率府

率各一人,正四品上;副率各二人,從四品上。掌兵仗、儀衛。凡諸曹及三府、外府皆隸焉。元日、冬至,皇太子朝宮臣、諸方使,則率衛府之屬為衛。每月三府三衛及五府超乘番上者,配以職。武德五年,改左右侍率曰左右衛率府,左右武侍衛率曰左右宗衛率府,左右宮門將曰左右監門率府。龍朔二年,改左右衛率府曰左右典戎衛,左右宗衛率府曰左右司禦率府,左右虞候率府曰左右清道衛,左右內率府曰左右奉裕衛,左右監門率府曰左右崇掖衛。武後垂拱中,改左右監門率府曰左右鶴禁衛。神龍元年,改左右司禦率府曰左右宗衛府,左右清道衛曰左右虞候率府。景雲二年,左右宗衛府複曰左右司禦率府。開元初,左右虞候率府複曰左右清道率府。

長史各一人,正七品上。掌判諸曹府。季秋以屬官功狀上於率,而為考課。

錄事參軍事各一人,從八品上;倉曹參軍事、兵曹參軍事、胄曹參軍事、騎曹參軍事各一人,從八品下。倉曹掌文官簿書,兵曹掌武官簿書,胄曹掌器械、公廨營繕。司階各一人,從六品上;中候各二人,從七品下;司戈各二人,從八品上;執戟各三人,散長上各十人,從九品下。左右司禦、清道、監門、內率府,自率以下品同。有錄事一人,府一人,史一人。倉曹,府一人,史二人;兵曹、胄曹,各府二人,史三人;騎曹,府五人,史七人。亭長、掌固各二人。

△親府、勳府、翊府三府

每府中郎將各一人,從四品上;左右郎將各一人,正五品下。中郎將、郎將,掌其府校尉、旅帥及親、勳、翊衛之屬宿衛,而總其事。

兵曹參軍事各一人,從九品上。掌判句。大朝會及皇太子出,則從鹵簿而涖其儀。親衛從七品上,勳衛正八品上,翊衛從八品上,員皆亡。校尉各五人,從六品上;旅帥各十人,正七品下;隊正各二十人,從八品上。武德元年,改功曹曰親衛,義曹曰勳衛,良曹曰翊衛,置三府,有錄事二人,府、史各一人。

△太子左右司禦率府

率各一人,正四品上;副率各二人,從四品上。掌同左右衛。凡諸曹及外府旅賁番上者隸焉。長史各一人,正七品上;錄事參軍事各一人,從八品上;倉曹參軍事、兵曹參軍事、胄曹參軍事、騎曹參軍事各一人,從八品下;司階各一人,中候各二人,司戈各二人,執戟各三人。親衛、勳衛、翊衛三府中郎將以下,如左右衛率府。有錄事一人,史二人。倉曹,府一人,史二人;兵曹,府二人,史三人;胄曹,府、史各二人。亭長一人,掌固二人。

△太子左右清道率府

率各一人,副率各二人。掌晝夜巡警。凡諸曹及外府直蕩番上者隸焉。皇太子出入,則以清遊隊先導,後拒隊為殿。長史各一人,錄事參軍事各一人,從八品上;倉曹參軍事、兵曹參軍事、胄曹參軍事各一人,從八品下;左右司階各一人,左右中候各二人,左右司戈各一人,左右執戟各三人。親衛、勳衛、翊衛三府中郎將以下,如左右衛率府。有錄事一人,史二人,亭長二人,掌固二人。倉曹,府一人,史二人;兵曹,府二人,史三人;胄曹,府二人,史二人。細引押仗五十人。

△太子左右監門率府

率各一人,副率各二人。掌諸門禁衛。凡財物、器用,出者有籍。長史各一人,錄事參軍事各一人,正九品上;兵曹參軍事各一人,正九品下,兼領倉曹;胄曹參軍事各一人,正九品下;監門直長七十八人,從七品下。唐改宮門將曰監門率,直事曰直長。有錄事一人,史二人,亭長一人,掌固二人。兵曹,府二人,史二人;胄曹,府二人,史三人。

△太子左右內率府

率各一人,副率各一人。掌千牛供奉之事。皇太子坐日,領千牛升殿。射於射宮,則千牛奉弓矢立東階,西麵;率奉弓,副率奉矢、決拾。北麵張弓,左執付,右執蕭以進,副率以弓拂巾而進,各退立於位。既射,左內率啟其中否。長史各一人,錄事參軍事各一人,正九品上;兵曹參軍事各一人,正九品下,兼領倉曹。胄曹參軍事各一人,正九品下;千牛各四十四人,從七品上。唐置兵曹,改司使左右複曰千牛備身,主射左右複曰備身左右,弓箭備身去弓箭之名。龍朔二年,改千牛備身曰奉裕。開元中,千牛備身、備身左右,並為千牛。有備身二十八人,主仗四十人,錄事一人,史二人。兵曹,府一人,史二人。胄曹,府一人,史一人。

百官四下

○王府官

傅一人,從三品。掌輔正過失。諮議參軍事一人,正五品上。掌訏謀議事。友一人,從五品下。掌侍遊處,規諷道義。侍讀,無定員。文學一人,從六品上。掌校典籍,侍從文章。東、西閤祭酒各一人,從七品上。掌禮賢良、導賓客。自祭酒以下為王官。武德中,置師一人、常侍二人、侍郎四人,皆掌表啟書疏,讚相禮儀;舍人四人,掌通傳引納;謁者二人、舍人二人、諮議參軍事、友,皆正五品下;文學、祭酒,皆正六品下。高宗、中宗時,相王府長史以宰相兼之,魏、雍、衛王府以尚書兼之,徐、韓二王為刺史,府官同外官,資望愈下。永淳以前,王未出閤則不開府。天授二年,置皇孫府官。玄宗諸子多不出閤,王官益輕而員亦減矣。景雲二年,改師曰傅,開元二年廢,尋複置,廢常侍、侍郎、謁者、舍人。開成元年,改諸王侍讀曰奉諸王講讀,大中初複舊。

長史一人,從四品上;司馬一人,從四品下。皆掌統府僚、紀綱職務。掾一人,掌通判功曹、倉曹、戶曹事,屬一人,皆正六品上,掌通判兵曹、騎曹、法曹、士曹事。主簿一人,掌覆省書教,記室參軍事二人,掌表啟書疏,錄事參軍事一人,皆從六品上,掌付事、句稽,省署鈔目。錄事一人,從九品下。功曹參軍事掌文官簿書、考課、陳設,倉曹參軍事掌祿稟、廚膳、出內、市易、畋漁、芻槁,戶曹參軍事掌封戶、僮仆、弋獵、過所,兵曹參軍事掌武官簿書、考課、儀衛、假使,騎曹參軍事掌廄牧、騎乘、文物、器械,法曹參軍事掌按訊、決刑,士曹參軍事掌土功、公廨,自功曹以下各一人,正七品上。參軍事二人,正八品下;行參軍事四人,從八品上。皆掌出使雜檢校。典簽二人,從八品下,掌宣傳書教。武德中,改功曹以下書佐、法曹行書佐、土曹佐皆曰參軍事,長兼行書佐曰行參軍,廢城局參軍事。又有鎧曹參軍事二人,掌儀衛兵仗;田曹參軍事一人,掌公廨、職田、弋獵;水曹參軍事二人,掌舟船、漁捕、芻草。皆正七品下。家吏二人,百司問事謁者一人,正七品下。司閤一人,正九品下。貞觀中,廢鎧曹、田曹、水曹。武後時,家吏以下皆廢。主簿、記室有史二人;錄事、功曹、倉曹、兵曹、騎曹、法曹、士曹,各府一人、史二人;戶曹府、史各二人。自典簽以上為府官,郡王、嗣王不置長史。

○親事府

典軍二人,正五品上;副典軍二人,從五品上。皆掌校尉以下守衛、陪從,兼知鞍馬。校尉五人,從六品上;旅帥,從七品下;隊正,從八品下,隊副,從九品下。皆掌領親事、帳內陪從。自旅帥以下,視親事多少乃置。

○帳內府

典軍二人,正五品上;副典軍二人,從五品上。自校尉以下,員、品如親事府。初,典軍以武官及流外為之,領執仗、帳內等。秦王、齊王府置左右六護軍府、左右親軍府、左右帳內府。左一、右一護軍府,護軍各一人,副護軍各二人,長史、錄事參軍事,倉曹、兵曹、鎧曹參軍事,各一人,統軍各五人,別將各一人。左二、右二護軍府,左三、右三護軍府,減統軍三人,別將六人。左右親軍府,統軍各一人,長史各一人,錄事參軍事,兵曹、鎧曹參軍事,左別將,右別將,各一人。帳內府職員與護軍府同。又有庫直,隸親事府;驅咥直,隸帳內府。選材勇為之。貞觀中,庫直以下皆廢。親事府有府一人,史二人;執仗親事十六人,執弓仗;執乘親事十六人,掌供騎乘;親事三百三十人。帳內府有府一人,史一人,帳內六百六十七人。

○親王國

令一人,從七品下;大農一人,從八品下。掌判國司。尉一人,正九品下;丞一人,從九品下。學官長、丞各一人,掌教授內人;食官長、丞各一人,掌營膳食;廄牧長、丞各二人,掌畜牧;典府長、丞各二人,掌府內雜事。長皆正九品下,丞皆從九品下。有典衛八人,掌守衛、陪從。舍人四人,錄事一人,府四人,史八人。

○公主邑司

令一人,從七品下;丞一人,從八品下。掌公主財貨、稟積、田園。主簿一人,正九品下;錄事一人,從九品下。督封租、主家財貨出入。有史八人,謁者二人,舍人二人,家史二人。

○外官

天下兵馬元帥、副元帥,都統、副都統,行軍長史,行軍司馬、行軍左司馬、行軍右司馬,判官,掌書記,行軍參謀,前軍兵馬使、中軍兵馬使、後軍兵馬使,中軍都虞候,各一人。元帥、都統、招討使,掌征伐,兵罷則省。都統總諸道兵馬,不賜旌節。高祖起兵,置左右領軍大都督,各總三軍。及定京師,置左右元帥、太原道行軍元帥、西討元帥,皆親王領之。天寶末,置天下兵馬元帥,都統朔方、河東、河北、平盧節度使。招討、都統之名始於此。大曆八年,罷天下兵馬元帥。建中四年,以李希烈反,置諸軍行營兵馬都元帥;興元元年,置副都統。會昌中,置靈、夏六道元帥。黃巢之難,置諸道行營都都統。天複三年,置諸道兵馬元帥,尋複改曰天下兵馬元帥。

行軍司馬,掌弼戎政。居則習搜狩,有役則申戰守之法,器械、糧備、軍籍、賜予皆專焉。武德元年,改讚治曰治中。太宗即位,曰司馬,下州亦置焉。顯慶二年,置洛州司馬。武後大足元年,東都、北都,雍、荊、揚、益州,置左右司馬。神龍二年省。太極元年,雍、洛四大都督府增司馬一人,亦分左右。

掌書記,掌朝覲、聘問、慰薦、祭祀、祈祝之文與號令升絀之事。行軍參謀,關豫軍中機密。景龍元年,置掌書記。開元十二年,罷行軍參謀,尋複置。

節度使、副大使知節度事、行軍司馬、副使、判官、支使、掌書記、推官、巡官、衙推各一人,同節度副使十人,館驛巡官四人,府院法直官、要籍、逐要親事各一人,隨軍四人。節度使封郡王,則有奏記一人;兼觀察使,又有判官、支使、推官、巡官、衙推各一人;又兼安撫使,則有副使、判官各一人;兼支度、營田、招討、經略使,則有副使、判官各一人;支度使複有遣運判官、巡官各一人。

節度使掌總軍旅,顓誅殺。初授,具帑抹兵仗詣兵部辭見,觀察使亦如之。辭日,賜雙旌雙節。行則建節、樹六纛,中官祖送,次一驛輒上聞。入境,州縣築節樓,迎以鼓角,衙仗居前,旌幢居中,大將鳴珂,金鉦鼓角居後,州縣齎印迎於道左。視事之日,設禮案,高尺有二寸,方八尺。判三案:節度使判宰相,觀察使判節度使,團練使判觀察使。三日洗印,視其刓缺。歲以八月考其治否;銷兵為上考,足食為中考,邊功為下考;觀察使以豐稔為上考,省刑為中考,辦稅為下考;團練使以安民為上考,懲奸為中考,得情為下考;防禦使以無虞為上考,清苦為中考,政成為下考;經略使以計度為上考,集事為中考,脩造為下考。罷秩則交廳,以節度使印自隨,留觀察使、營田等印,以郎官主之。鎖節樓、節堂,以節院使主之,祭奠以時。入朝未見,不入私第。京兆、河南牧,大都督,大都護,皆親王遙領。兩府之政,以尹主之;大都督府之政,以長史主之;大都護府之政,以副大都護主之,副大都護則兼王府長史。其後有持節為節度、副大使知節度事者,正節度也。諸王拜節度大使者,皆留京師。

觀察使、副使、支使、判官、掌書記、推官、巡官、衙推、隨軍、要籍、進奏官,各一人。

團練使、副使、判官、推官、巡官、衙推,各一人。

防禦使、副使、判官、推官、巡官,各一人。

觀察處置使,掌察所部善惡,舉大綱。凡奏請,皆屬於州。貞觀初,遣大使十三人巡省天下諸州,水旱則遣使,有巡察、安撫、存撫之名。神龍二年,以五品以上二十人為十道巡察使,按舉州縣,再周而代。景雲二年,置都督二十四人,察刺史以下善惡,置司舉從事二人,秩比侍禦史。揚、益、並、荊四州為大都督,汴、兗、魏、冀、蒲、綿、秦、洪、潤、越十州為中都督,皆正三品;齊、鄜、涇、襄、安、潭、遂、通、梁、夔十州為下都督,從三品。當時以為權重難製,罷之,唯四大都督府如故。置十道按察使,道各一人。開元二年,曰十道按察采訪處置使,至四年罷,八年複置十道按察使,秋、冬巡視州縣,十年又罷。十七年複置十道、京都、兩畿按察使,二十年曰采訪處置使,分十五道,天寶末,又兼黜陟使,乾元元年,改曰觀察處置使。

西都、東都、北都牧各一人,從二品;西都、東都、北都、鳳翔、成都、河中、江陵、興元、興德府尹各一人,從三品:掌宣德化,歲巡屬縣,觀風俗、錄囚、恤鰥寡。親王典州,則歲以上佐巡縣。武德元年,雍州置牧一人,以親王為之,然常以別駕領州事。永徽中,改尹曰長史。初,太宗伐高麗,置京城留守,其後車駕不在京都,則置留守,以右金吾大將軍為副留守;開元元年,改京兆、河南府長史複為尹,通判府務,牧缺則行其事;十一年,太原府亦置尹及少尹,以尹為留守,少尹為副留守:謂之三都留守。三都大都督府有典獄十八人,問事十二人,白直二十四人;典獄以防守囚係,問事以行罰。中府、上州,典獄十四人,問事八人,白直二十人;下府、中州,典獄十二人,問事六人,白直十六人;下州,典獄八人,問事四人,白直十六人。自三都以下,皆有執刀十五人。

少尹二人,從四品下。掌貳府州之事,歲終則更次入計。

司錄參軍事二人,正七品上。錄事四人,從九品上。功曹、倉曹、戶曹、田曹、兵曹、法曹、士曹參軍事各二人,皆正七品下。參軍事六人,正八品下。六府錄事參軍事以下減一人。錄事參軍事,掌正違失,蒞符印。武德初,改州主簿曰錄事參軍事,開元元年,改曰司錄。有史十人。大都督府有史四人,中府有史三人,下府、都護府、上州、中州、下州各有史二人。

功曹司功參軍事,掌考課、假使、祭祀、禮樂、學校、表疏、書啟、祿食、祥異、醫藥、卜筮、陳設、喪葬。武德初,司功、司倉、司戶、司兵、司法、司士書佐皆為司功等參軍事,有府四人、史十人。大都督府有府三人、史六人;中府有府二人、史三人;下府有府一人、史三人。大都護府有府一人、史二人。上府有府、史各二人。上州有佐二人、史五人;中州減史二人。

倉曹司倉參軍事,掌租調、公廨、庖廚、倉庫、市肆。有府五人,史十三人。大都督府有府四人,史六人。中府、下府各有府三人,史五人。都護府有府、史各二人。上州有佐二人,史五人;中州、下州減史二人。

戶曹司戶參軍事,掌戶籍、計帳、道路、過所、蠲符、雜徭、逋負、良賤、芻槁、逆旅、婚姻、田訟、旌別孝悌。有府八人,史十六人,帳史二人,知籍,按帳目捉錢。大都督府有府四人,史七人,帳史二人;中府有府三人,史五人,帳史一人;下府有府二人,史五人,帳史一人。上州有佐四人,史六人,帳史一人;中州有佐三人,史五人,帳史一人;下州有佐二人,史四人,帳史一人。都護府有府、史各二人,帳史一人。

田曹司田參軍事,掌園宅、口分、永業及廕田。景龍三年,初置司田參軍事,唐隆元年省,上元二年複置。有府四人,史十人。大都督府有府二人,史六人;中府有府、史各二人;下府有府一人,史二人。上州有佐二人,史五人;中州、下州減史二人。

兵曹司兵參軍事,掌武官選、兵甲、器仗、門禁、管鑰、軍防、烽候、傳驛、畋獵。有府六人,史十四人。大都督府有府四人,史八人;中府有府三人,史六人;下府有府二人,史五人。都護府有府三人,史四人。上州有佐二人,史五人;中州減史二人。

法曹司法參軍事,掌鞠獄麗法、督盜賊、知贓賄沒入。有府六人,史十四人。大都督府有府三人,史八人;中府有府三人,史六人;下府有府二人,史五人。上州有佐四人,史七人;中州有佐一人,史四人;下州有佐一人,史三人。

士曹司士參軍事,掌津梁、舟車、舍宅、工藝。有府五人,史十一人。大都督府有府四人,史八人;中府、下府有府三人,史六人。上州有佐二人,史五人;中州有佐一人,史四人。

參軍事掌出使、讚導。武德初,改行書佐曰行參軍,尋又改曰參軍事。初有亟使十五人,後省。

文學一人,從八品上。掌以五經授諸生。縣則州補,州則授於吏部。然無職事,衣冠恥之。武德初,置經學博士、助教、學生。德宗即位,改博士曰文學。元和六年,廢中州、下州文學。京兆等三府,助教二人,學生八十人。大都督府、上州,各助教一人;中都督府,學生五十人;下府、下州,各四十人。

醫學博士一人,從九品上。掌療民疾。貞觀三年,置醫學,有醫藥博士及學生。開元元年,改醫藥博士為醫學博士,諸州置助教,寫《本草》、《百一集驗方》藏之。未幾,醫學博士、學生皆省,僻州少醫藥者如故。二十七年,複置醫學生,掌州境巡療。永泰元年,複置醫學博士。三都、都督府、上州、中州各有助教一人。三都學生二十人,都督府、上州二十人,中州、下州十人。

○大都督府

都督一人,從二品;長史一人,從三品;司馬二人,從四品下;錄事參軍事一人,正七品上;錄事二人,從九品上;功曹參軍事、倉曹參軍事、戶曹參軍事、田曹參軍事、兵曹參軍事、法曹參軍事、士曹參軍事各一人,正七品下;參軍事五人,正八品下;市令一人,從九品上;文學一人,正八品下;醫學博士一人,從八品上。

○中都督府

都督一人,正三品;別駕一人,正四品下;長史一人,正五品上;司馬一人,正五品下;錄事參軍事一人,正七品下;錄事二人,從九品上;功曹參軍事、倉曹參軍事、戶曹參軍事、田曹參軍事、兵曹參軍事、法曹參軍事、士曹參軍事各一人,從七品上;參軍事四人,從八品上;市令一人,從九品上;文學一人,從八品上;醫學博士一人,正九品上。

○下都督府

都督一人,從三品;別駕一人,從四品下;長史一人,從五品上;司馬一人,從五品下;錄事參軍事一人,從七品上;錄事二人,從九品上;功曹參軍事、倉曹參軍事、戶曹參軍事、田曹參軍事、兵曹參軍事、法曹參軍事、士曹參軍事各一人,從七品下;參軍事三人,從八品下;文學一人,從八品下;醫學博士一人,正九品上。

都督掌督諸州兵馬、甲械、城隍、鎮戍、糧稟,總判府事。武德初,邊要之地置總管以統軍,加號使持節,蓋漢刺史之任。有行台,有大行台。其員有尚書省令一人,正二品,掌管內兵民,總判省事。有仆射一人,從二品,掌貳令事。自左右丞以下,諸司郎中略如京省。又有食貨監一人,丞二人,掌膳羞、財物、賓客、帳具、音樂、醫藥;有農圃監一人,丞四人,掌倉廩、園圃、薪炭、芻槁、運漕;有武器監一人,丞二人,掌兵械、廄牧;有百工監一人,丞四人,掌舟車、營作。監皆正八品下,丞正九品下。七年,改總管曰都督,總十州者為大都督。貞觀二年,去“大”字,凡都督府有刺史以下如故,然大都督又兼刺史,而不檢校州事。其後都督加使持節,則為將,諸將亦通以都督稱,唯朔方猶稱大總管。邊州別置經略使,沃衍有屯田之州,則置營田使。武後聖曆元年,以夏州都督領鹽州防禦使。及安祿山反,諸郡當賊衝者,皆置防禦守捉使。乾元元年,置團練守捉使、都團練守捉使,大者領州十餘,小者二三州。代宗即位,廢防禦使,唯山南西道如故。元載秉政,思結人心,刺史皆得兼團練守捉使。楊綰為相,罷團練守捉使,唯澧、朗、峽、興、鳳如故。建中後,行營亦置節度使、防禦使、都團練使。大率節度、觀察、防禦、團練使,皆兼所治州刺史。都督府則領長史,都護府則領都護,或亦別置都護。都督府有掾,有屬,有記室參軍事,有典簽,武德中省。

市令一人,從九品上。掌交易,禁奸非,通判市事。貞觀十七年廢市令。垂拱元年複置。都督府、三都、諸州,各有市丞一人,佐一人,史二人,帥三人,分行檢察;倉督二人,顓蒞出納;史二人。下州省丞。

○大都護府

大都護一人,從二品;副大都護二人,從三品;副都護二人,正四品上;長史一人,正五品上;司馬一人,正五品下;錄事參軍事一人,正七品上;錄事二人,從九品上;功曹參軍事、倉曹參軍事、戶曹參軍事、兵曹參軍事、法曹參軍事各一人,正七品下;參軍事三人,正八品下。

○上都護府

都護一人,正三品;副都護二人,從四品上;長史一人,正五品上;司馬一人,正五品下;錄事參軍事一人,正七品下;功曹參軍事、倉曹參軍事、戶曹參軍事、兵曹參軍事各一人,從七品上;參軍事三人,從八品上。

都護掌統諸蕃,撫慰、征討、敘功、罰過,總判府事。

○上州

刺史一人,從三品,職同牧尹;別駕一人,從四品下。武德元年,改太守曰刺史,加使持節,丞曰別駕。十年,改雍州別駕曰長史。高宗即位,改別駕皆為長史。上元二年,諸州複置別駕,以諸王子為之。永隆元年省,永淳元年複置。景雲二年,始參用庶姓。天寶元年,改刺史曰太守。八載,諸郡廢別駕,下郡置長史一員。上元二年,諸州複置別駕。德宗時,複省。元和、長慶之際,兩河用兵,裨將有功者補東宮王府官,久次當進及受代居京師者,常數十人,訴宰相以求官;文宗世,宰相韋處厚建議,複置兩輔、六雄、十望、十緊州別駕。

長史一人,從五品上;司馬一人,從五品下;錄事參軍事一人,從七品上;錄事二人,從九品下;司功參軍事一人、司倉參軍事一人、司戶參軍事二人、司田參軍事一人、司兵參軍事一人、司法參軍事二人、司士參軍事一人,皆從七品下;參軍事四人,從八品下;市令一人,從九品上;丞一人,從九品下;文學一人,從八品下;醫學博士一人,從九品下。

○中州

刺史一人,正四品下;錄事參軍事一人,正八品上;錄事一人,從九品上;司功參軍事、司倉參軍事、司戶參軍事、司田參軍事、司兵參軍事、司法參軍事、司士參軍事各一人,正八品下;參軍事三人,正九品下;醫學博士一人,從九品下。

○下州

刺史一人,正四品下;別駕一人,從五品上;司馬一人,從六品上;錄事參軍事一人,從八品上;錄事一人,從九品下;司倉參軍事、司戶參軍事、司田參軍事、司法參軍事各一人,從八品下;參軍事二人,從九品下;醫學博士一人,從九品下。

諸軍各置使一人,五千人以上有副使一人,萬人以上有營田副使一人。軍皆有倉、兵、胄三曹參軍事。刺史領使,則置副使、推官、衙官、州衙推、軍衙推。

○京縣

令各一人,正五品上;丞二人,從七品上;主簿二人,從八品上;錄事二人,從九品下;尉六人,從八品下。

○畿縣

令各一人,正六品上;丞一人,正八品下;主簿一人,正九品上;尉二人,正九品下。

○上縣

令一人,從六品上;丞一人,從八品下;主簿一人,正九品下;尉二人,從九品上。

○中縣

令一人,正七品上;丞一人,從八品下;主簿一人,從九品上;尉一人,從九品下。

○中下縣

令一人,從七品上;丞一人,正九品上;主簿一人,從九品上;尉一人,從九品下。

○下縣

令一人,從七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主簿一人,從九品上;尉一人,從九品下。

縣令掌導風化,察冤滯,聽獄訟。凡民田收授,縣令給之。每歲季冬,行鄉飲酒禮。籍帳、傳驛、倉庫、盜賊、堤道,雖有專官,皆通知。縣丞為之貳,縣尉分判眾曹,收率課調。武德元年,改書佐曰縣尉,尋改曰正。諸縣置主簿,以流外為之。京縣、上縣,丞皆一人;畿縣、上縣,正皆四人。七年,改縣正複曰尉。貞觀初,諸縣置錄事。開元,上縣萬戶、中縣四千戶以上,增尉一人。京兆、河南府諸縣,戶三千以上置市令一人,戶一萬以上置義倉督三人。其後畿縣戶不及四千,亦置尉二人,萬戶增一人。凡縣有司功佐、司倉佐、司戶佐、司兵佐、司法佐、司士佐、典獄、門事等,畿縣減司兵,上縣有司戶、司法而已。凡縣皆有經學博士、助教各一人,京縣學生五十人,畿縣四十人,中縣以下各二十五人。

上鎮,將一人,正六品下;鎮副二人,正七品下;倉曹參軍事、兵曹參軍事各一人,從八品下。中鎮,將一人,正七品上;鎮副一人,從七品上;兵曹參軍事一人,正九品下。下鎮,將一人,正七品下;鎮副一人,從七品下;兵曹參軍事一人,從九品下。每鎮又有使一人、副使一人。凡軍鎮,二萬人以上置司馬一人,正六品上;增倉曹、兵曹參軍事各一人,從七品下。不及二萬者,司馬從六品上,倉曹、兵曹參軍事正八品上。

上戍,主一人,正八品下;戍副一人,從八品下。中戍,主一人,從八品下。下戍,主一人,正九品下。

鎮將、鎮副,戍主、戍副,掌捍防守禦。凡上鎮二十,中鎮九十,下鎮一百三十五;上戍十一,中戍八十六,下戍二百四十五。倉曹參軍事,掌儀式、倉庫、飲膳、醫藥、付事、句稽、省署鈔目、監印、給紙筆、市易、公廨。中鎮則兵曹兼掌。兵曹參軍事,掌防人名帳、戎器、管鑰、馬驢、土木、謫罰之事。上鎮:有錄事一人,史一人,倉曹佐一人、史二人,兵曹佐、史各二人,倉督一人、史二人;中鎮:錄事一人,兵曹佐一人、史四人,倉督一人、史二人;下鎮:錄事一人,兵曹佐一人、史二人,倉督一人、史一人。凡軍鎮,五百人有押官一人,千人有子總管一人,五千人又有府三人、史四人。上戍:佐一人、史二人;中戍:史二人;下戍:史一人。唐廢戍子,每防人五百人為上鎮,三百人為中鎮,不及者為下鎮;五十人為上戍,三十人為中戍,不及者為下戍。開元十五年,朔方五城各置田曹參軍事一人,品同諸軍判司,專蒞營田。永泰後,諸鎮官頗增減開元之舊。

五嶽、四瀆,令各一人,正九品上,掌祭祀。有祝史三人,齎郎各三十人。

上關:令一人,從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中關:令一人,正九品下;丞一人,從九品下。下關:令一人,亦從九品下。掌禁末遊,察奸慝。凡行人車馬出入,據過所為往來之節。凡關二十有六,京四麵關有驛道者為上關,元驛道者為中關,餘為下關。丞掌付事、句稽、監印、省署鈔目,通判關事。上關:錄事一人,府二人,史四人,典事六人;中關:錄事一人,府二人,史二人,典事四人;下關:府一人,史、典事各二人。典事掌巡雉及雜當。初,諸關置都尉,亦有它官奉敕監者。上津置尉一人,掌舟梁之事;府一人,史二人,津長四人。下津尉一人,府一人,史二人,津長二人。永徽中,廢津尉,上關置津吏八人。永泰元年,中關置津吏六人,下關四人,無津者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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