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漢書》 作者:范曄年代:南朝宋1317   

《後漢書》誌 卷二十六 誌·百官三

宗正大司農少府

宗正,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序錄王國嫡庶之次及諸宗室親屬遠近,郡國歲因計上宗室名籍。若有犯法當髡以上,先上諸宗正,宗正以聞,乃報決。丞一人,比千石。

諸公主,每主家令一人,六百石。丞一人,三百石。本注曰:其餘屬吏增減無常。

右屬宗正。本注曰:中興省都司空令、丞。

大司農,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諸錢穀金帛諸貨幣。郡國四時上月旦見錢穀簿,其逋未畢,各具別之。邊郡諸官請調度者,皆為報給,損多益寡,取相給足。丞一人,比千石。部丞一人,六百石。本注曰:部丞主帑藏。

太倉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受郡國傳漕穀。丞一人。

平準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知物賈,主練染,作采色。丞一人。

導官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舂禦米及作乾E05F。導,擇也。丞一人。

右屬大司農。本注曰:郡國鹽官、鐵官本屬司農,中興皆屬郡縣。又有廩犧令,六百石,掌祭祀犧牲雁鶩之屬。及雒陽市長、滎陽敖倉官,中興皆屬河南尹。餘均輸等皆省。

少府,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中服禦諸物,衣服寶貨珍膳之屬。丞一人,比千石。

太醫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諸醫。藥丞、方丞各一人。本注曰:藥丞主藥。方丞主藥方。

太官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禦飲食。左丞、甘丞、湯官丞、果丞各一人。本注曰:左丞主飲食。甘丞主膳具。湯官丞主酒。果丞主果。

守宮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禦紙筆墨及尚書財用諸物及封泥。丞一人。

上林苑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苑中禽獸。頗有民居,皆主之。捕得其獸送太官。丞、尉各一人。

侍中,比二千石。本注曰:無員。掌侍左右,讚導眾事,顧問應對。法駕出,則多識者一人參乘,餘皆騎在乘輿車後。本有仆射一人,中興轉為祭酒,或置或否。

中常侍,千石。本注曰:宦者,無員。後增秩比二千石。掌侍左右,從入內宮,讚導內眾事,顧問應對給事。

黃門侍郎,六百石。本注曰:無員。掌侍從左右,給事中,關通中外。及諸王朝見於殿上,引王就坐。

小黃門,六百石。本注曰:宦者,無員。掌侍左右,受尚書事。上在內宮,關通中外及中宮已下眾事。諸公主及王太妃等有疾苦,則使問之。

黃門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主省中諸宦者。丞、從丞各一人。本注曰:宦者。從丞主出入從。

黃門署長、畫室署長、玉堂署長各一人。丙署長七人。皆四百石,黃綬。本注曰:宦者。各主中宮別處。

中黃門冗從仆射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主中黃門冗從。居則宿衛,直守門戶;出則騎從,夾乘輿車。

中黃門,比百石。本注曰:宦者,無員。後增比三百石。掌給事禁中。

掖庭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掌後宮貴人采女事。左右丞、暴室丞各一人。本注曰:宦者。暴室丞主中婦人疾病者,就此室治;其皇後、貴人有罪,亦就此室。

永巷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典官婢侍使。丞一人。本注曰:宦者。

禦府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典官婢作中衣服及補浣之屬。丞、織室丞各一人。本注曰:宦者。

祠祀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典中諸小祠祀。丞一人。本注曰:宦者。

鉤盾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典諸近池苑囿遊觀之處。丞、永安丞各一人,三百石。本注曰:宦者。永安,北宮東北別小宮名,有園觀。苑中丞、果丞、鴻池丞、南園丞各一人,二百石。本注曰:苑中丞主苑中離官。果丞主果園。鴻池,池名,在雒陽東二十裏。南園在雒水南。濯龍監、直裏監各一人,四百石。本注曰:濯龍亦園名,近北宮。直裏亦園名也,在雒陽城西南角。

中藏府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中幣帛金銀諸貨物。丞一人。

內者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宮中布張諸褻物。左右丞各一人。

尚方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上手工作禦刀劍諸好器物。丞一人。

尚書令一人,千石。本注曰:承秦所置,武帝用宦者,更為中書謁者令,成帝用士人,複故。掌凡選署及奏下尚書曹文書眾事。

尚書仆射一人,六百石。本注曰:署尚書事,令不在則奏下眾事。

尚書六人,六百石。本注曰:成帝初署尚書四人,分為四曹:常侍曹尚書主公卿事,二千石曹尚書主郡國二千石事,民曹尚書主凡吏上書事,客曹尚書主外國夷狄事。世祖承遵,後分二千石曹,又分客曹為南主客曹、北主客曹,凡六曹。左右丞各一人,四百石。本注曰:掌錄文書期會。左丞主吏民章報及騶伯史。右丞假署印綬及紙筆墨諸財用庫藏。侍郎三十六人,四百石。本注曰:一曹有六人,主作文書起草。令史十八人,二百石。本注曰:曹有三,主書。後增劇曹三人,合二十一人。

符節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為符節台率,主符節事。凡遣使掌授節。尚符璽郎中四人。本注曰:舊二人在中,主璽及虎符、竹符之半者。符節令史,二百石。本注曰:掌書。

禦史中丞一人,千石。本注曰:禦史大夫之丞也。舊別監禦史在殿中,密舉非法。及禦史大夫轉為司空,因別留中,為禦史台率,後又屬少府。治書侍禦史二人,六百石。本注曰:掌選明法律者為之。凡天下諸讞疑事,掌以法律當其是非。侍禦史十五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察舉非法,受公卿群吏奏事,有違失舉劾之。凡郊廟之祠及大朝會、大封拜,則二人監威儀,有違失則劾奏。

蘭台令史,六百石。本注曰:掌奏及印工文書。

右屬少府。本注曰:職屬少府者,自太醫、上林凡四官。自侍中至禦史,皆以文屬焉。承秦,凡山澤陂池之稅,名曰禁錢,屬少府。世祖改屬司農,考工轉屬太仆,都水屬郡國。孝武帝初置水衡都尉,秩比二千石,別主上林苑有離官燕休之處,世祖省之,並其職於少府。每立秋貙劉之日,輒暫置水衡都尉,事訖乃罷之。少府本六丞,省五。又省湯官、織室令,置丞。又省上林十池監,胞人長丞,宦者、昆台、佽飛三令,二十一丞。又省水衡屬官令、長、丞、尉二十餘人。章和以下,中官稍廣,加嚐藥、太官、禦者、鉤盾、尚方、考工、別作監,皆六百石,宦者為之,轉為兼副,或省,故錄本官。

 
舉報收藏 0打賞 0

《後漢書》

《後漢書》列傳
卷一 列傳·劉玄劉盆子列傳 卷二 列傳·王劉張李彭盧列傳 卷三 列傳·隗囂公孫述列傳 卷四 列傳·宗室四王三侯列傳 卷五 列傳·李王鄧來列傳 卷六 列傳·鄧寇列傳 卷七 列傳·馮岑賈列傳 卷八 列傳·吳蓋陳臧列傳 卷九 列傳·耿弇列傳 卷十 列傳·銚期王霸祭遵列傳 卷十一 列傳·任李萬邳劉耿列傳 卷十二 列傳·朱景王杜馬劉傅堅馬列傳 卷十三 列傳·竇融列傳 卷十四 列傳·馬援列傳 卷十五 列傳·卓魯魏劉列傳 卷十六 列傳·伏侯宋蔡馮趙牟韋列傳 卷十七 列傳·宣張二王杜郭吳承鄭趙列傳 卷十八 列傳·桓譚馮衍列傳上 卷十九 列傳·桓譚馮衍列傳下 卷二十 列傳·申屠剛鮑永郅惲列傳 卷二十一 列傳·蘇竟楊厚列傳上 卷二十二 列傳·郎顗襄楷列傳下 卷二十三 列傳·郭杜孔張廉王蘇羊賈陸列傳 卷二十四 列傳·樊宏陰識列傳 卷二十五 列傳·朱馮虞鄭周列傳 卷二十六 列傳·梁統列傳 卷二十七 列傳·張曹鄭列傳 卷二十八 列傳·鄭範陳賈張列傳 卷二十九 列傳·桓榮丁鴻列傳 卷三十 列傳·張法滕馮度楊列傳 卷三十一 列傳·劉趙淳於江劉周趙列傳 卷三十二 列傳·班彪列傳上 卷三十三 列傳·班彪列傳下 卷三十四 列傳·第五鍾離宋寒列傳 卷三十五 列傳·光武十王列傳 卷三十六 列傳·朱樂何列傳 卷三十七 列傳·鄧張徐張胡列傳 卷三十八 列傳·袁張韓周列傳 卷三十九 列傳·郭陳列傳 卷四十 列傳·班梁列傳 卷四十一 列傳·楊李翟應霍爰徐列傳 卷四十二 列傳·王充王符仲長統列傳 卷四十三 列傳·孝明八王列傳 卷四十四 列傳·李陳龐陳橋列傳 卷四十五 列傳·崔駰列傳 卷四十六 列傳·周黃徐薑申屠列傳 卷四十七 列傳·楊震列傳 卷四十八 列傳·章帝八王列傳 卷四十九 列傳·張王種陳列傳 卷五十 列傳·杜欒劉李劉謝列傳 卷五十一 列傳·虞傅蓋臧列傳 卷五十二 列傳·張衡列傳 卷五十三 列傳·馬融列傳上 卷五十四 列傳·蔡邕列傳下 卷五十五 列傳·左周黃列傳 卷五十六 列傳·荀韓鍾陳列傳 卷五十七 列傳·李杜列傳 卷五十八 列傳·吳延史盧趙列傳 卷五十九 列傳·皇甫張段列傳 卷六十 列傳·陳王列傳 卷六十一 列傳·黨錮列傳 卷六十二 列傳·郭符許列傳 卷六十三 列傳·竇何列傳 卷六十四 列傳·鄭孔荀列傳 卷六十五 列傳·皇甫嵩朱俊列傳 卷六十六 列傳·董卓列傳 卷六十七 列傳·劉虞公孫瓚陶謙列傳 卷六十八 列傳·袁紹劉表列傳上 卷六十九 列傳·袁紹劉表列傳下 卷七十 列傳·劉焉袁術呂布列傳 卷七十一 列傳·循吏列傳 卷七十二 列傳·酷吏列傳 卷七十三 列傳·宦者列傳 卷七十四 列傳·儒林列傳上 卷七十五 列傳·儒林列傳下 卷七十六 列傳·文苑列傳上 卷七十七 列傳·文苑列傳下 卷七十八 列傳·獨行列傳 卷七十九 列傳·方術列傳上 卷八十 列傳·方術列傳下 卷八十一 列傳·逸民列傳 卷八十二 列傳·列女傳 卷八十三 列傳·東夷列傳 卷八十四 列傳·南蠻西南夷列傳 卷八十五 列傳·西羌傳 卷八十六 列傳·西域傳 卷八十七 列傳·南匈奴列傳 卷八十八 列傳·烏桓鮮卑列傳
 
更多>同類經典
網站首頁  |  關於我們  |  聯繫方式  |  使用協議  |  隐私政策  |  版權隱私  |  網站地圖  |  排名推廣  |  廣告服務  |  積分換禮  |  網站留言  |  RSS訂閱  |  違規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