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國策》 年代:西漢6360   

《戰國策》韓二 卷十四 韓二·公叔且殺幾瑟

公叔且殺幾瑟也,宋赫為謂公叔曰:“幾瑟之能為亂也,內得父兄,而外得秦、楚也。今公殺之,太子無患,必輕公。韓大夫知王之老而太子定,必陰事之。秦、楚若無韓,必陰事伯嬰。伯嬰亦幾瑟也。公不如勿殺。伯嬰恐,必保於公。韓大夫不能必其不入也,必不敢輔伯嬰以為亂。秦、楚挾幾瑟以塞伯嬰,伯嬰外無秦、楚之權,內無父兄之眾,必不能為亂矣。此便於公。”
公叔準備殺掉幾瑟,宋赫替幾瑟對公叔說:“幾瑟能發動叛亂,是因為他在國內得到了大王(韓襄王)、公仲的支持,在國外得到了秦、楚兩國的援助。現在如果您殺了他,公子咎(韓國太子)沒有了後患,必然會輕視您。韓國的大臣們看到韓王年事已高,如果太子業已確定了,他們就會暗中討好太子。秦、楚兩國如果沒能依靠幾瑟得到韓國,肯定會暗中再去支持伯嬰(韓襄王少子)爭奪太子之位。這樣伯嬰又和幾瑟就處在同樣的情況之下了。您不如不殺幾瑟。伯嬰感受到威脅,必定會請求得到您的保護。韓國的大臣們對幾瑟返回韓國無法肯定,因此也就不敢幫助伯嬰發動叛亂,秦、楚兩國就會幫助幾瑟來堵塞伯嬰爭權的道路。這樣,伯嬰既得不到秦、楚兩國的援助,又得不到韓國大臣們的支持,就一定不會發生叛亂。這樣做對您十分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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