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囊全集》 作者:佚名年代:明代2945   

《智囊全集》上智部 卷三 上智部·諸葛亮

有言諸葛丞相惜赦者。亮答曰:“治世以大德,不以小惠。故匡衡、吳漢不願為赦。先帝亦言:‘吾周旋陳元方、鄭康成間,每見啟告,治亂之道悉矣,曾不及赦也。’若劉景升父子歲歲赦宥,何益於治乎?”及費禕為政,始事姑息,蜀遂以削。
蜀國有人批評諸葛亮在發布赦令上很吝嗇,而法令又過嚴。諸葛亮對此回應說:“治理天下應本著至公至德之心,而不該隨意施舍不當的小恩小惠。所以漢朝的匡衡、吳漢治國理政就認為無故開赦罪犯不是件好事。先帝劉備也曾說道:‘我曾與陳紀(字元方)、鄭玄(字康成)交往,從與他們的交談中,可以明了天下興衰治亂的道理,但他們從沒有說過大赦罪犯也是治國之道。’又如劉表父子年年都有大赦之令,結果身死國滅,赦免罪犯對治理國家有什麼好處呢?”後來費禕主政時,采用姑息寬赦的策略,蜀漢的國勢也因此逐漸削弱不振。

〔評〕子產謂子太叔曰:“惟有德者,能以寬服民;其次莫如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鮮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則多死焉。故寬難。”太叔為政,不忍猛而寬。於是鄭國多盜,太叔悔之。仲尼曰:“政寬則民慢,慢則糾之以猛;猛則民殘,殘則施之以寬。寬以濟猛,猛以濟寬,政是以和。”商君刑及棄灰,過於猛者也;梁武見死刑輒涕泣而縱之,過於寬者也。《論語》赦小過,《春秋》譏肆大眚。合之,得政之和矣。
(評)、春秋時鄭國的子產對後繼者太叔說:“隻有具有大德的人,才可以用寬容的方法來治理人民;次一等的就隻能用嚴厲的律法來治理了了。猛烈的大火,人看了就感到害怕,因此很少有人被燒死;平靜的河水,人們喜歡接近嬉戲,卻往往因此被淹死。所以用寬容的方法治理國家是很困難的,不是常人所能做到的。”後來太叔治理國家,不忍心用嚴厲的方法,從而導致鄭國盜匪猖獗,民怨沸騰,太叔非常後悔,但為時已晚。孔子說:“政令過於寬容,百姓就會輕慢無禮,這時就要用嚴厲的律法來約束他們;過於嚴厲,百姓又可能凋殘不堪,這時則要用寬鬆的政令來緩和他們的處境。用寬容來約束殘弊,用嚴厲來整頓輕慢,這樣才能做到人事通達,政風和諧。”戰國時,商鞅對棄灰於道的人也要加以刑罰,這樣就未免太過嚴苛了;梁武帝看見執行死刑就會心有不忍,往往流著淚把罪犯給釋放掉,這樣又太過寬容甚至顯得有些懦弱了。《論語》有“對小的過錯予以寬容”的說法,而《春秋》曾譏斥“那些放縱有大過錯的人”。二者隻有調和得當,才能實現政事的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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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囊全集》

《智囊全集》上智部
卷一 上智部·總序 卷二 上智部·太公 孔子 卷三 上智部·諸葛亮 卷四 上智部·漢光武帝 卷五 上智部·孔子 卷六 上智部·丙吉 郭進 卷七 上智部·魏元忠 卷八 上智部·範仲淹 卷九 上智部·狄青 卷十 上智部·邵雍 卷十一 上智部·蕭何 任氏 卷十二 上智部·張飛 卷十三 上智部·唐高祖 卷十四 上智部·衛青 卷十五 上智部·李愬 卷十六 上智部·李泌 卷十七 上智部·白起祠 卷十八 上智部·宋太祖 何真 卷十九 上智部·宋太祖 卷二十 上智部·徐達 卷二十一 上智部·司馬光 卷二十二 上智部·韓琦 卷二十三 上智部·劉大夏 卷二十四 上智部·姚崇 卷二十五 上智部·楊榮 卷二十六 上智部·程顥 卷二十七 上智部·李晟 卷二十八 上智部·呂端 卷二十九 上智部·孫叔敖 卷三十 上智部·郭子儀 卷三十一 上智部·宋真宗 卷三十二 上智部·曹參 卷三十三 上智部·趙普 李沆 陸九淵 卷三十四 上智部·漢光武帝(二) 卷三十五 上智部·龔遂 卷三十六 上智部·文彥博 卷三十七 上智部·張遼 卷三十八 上智部·韓愈 卷三十九 上智部·裴度 卷四十 上智部·郭子儀(二) 卷四十一 上智部·牛弘 卷四十二 上智部·子產 卷四十三 上智部·主父偃 卷四十四 上智部·裴光庭 卷四十五 上智部·陳平 卷四十六 上智部·於謙 卷四十七 上智部·劉大夏 張居正 卷四十八 上智部·賈耽 卷四十九 上智部·呂夷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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