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儒學案》 作者:黃宗羲年代:清代2154   

《明儒學案》河東學案上 卷一 河東學案上·文清薛敬軒先生瑄

前言

河東之學,悃愊無華,恪守宋人矩矱,故數傳之後,其議論設施,不問而可知其出於河東也。若陽明門下親炙弟子,已往往背其師說,亦以其言之過高也。然河東有未見性之譏,所謂“此心始覺性天通”者,定非欺人語,可見無事乎張皇耳。

文清薛敬軒先生瑄

薛瑄字德溫,號敬軒,山西河津人。母夢紫衣人入謁而生,膚理如水晶,五髒皆見,家人怪之。祖聞其啼聲,曰:“非常兒也。”自幼書史過目成誦。父貞為滎陽教諭,聞魏、範二先生深於理學,(魏純,字希文,山東高密人。範,俟考)俾先生與之遊處。講習濂、洛諸書,歎曰:“此問學正路也。”因盡棄其舊學父移教鄢陵,先生補鄢陵諸生,中河南永樂庚子鄉試第一。明年登進士第。宣德初授監察禦史。三楊欲識其麵,令人要之,先生辭曰:“職司彈事,豈敢私謁公卿?”三楊嗟歎焉。差監湖廣銀場,手錄《性理大全》,通宵不寐,遇有所得,即便劄記。正統改元,出為山東提學僉事,先力行而後文藝,人稱為“薛夫子。”時中官王振用事,問三楊:“吾鄉誰可大用者?”皆以先生對。召為大理寺少卿。三楊欲先生詣振,謝不可。又令李文達傳語,先生曰:“德遠亦為是言乎?拜爵公朝,謝恩私室,某所不能為也。”已遇振於東閣,百官皆跪,先生長揖不拜,振大恨之。會有獄夫病死,妾欲出嫁,妻弗聽,妾遂謂夫之死,妻有力焉。先生發其誣。都禦史王文承振意,劾為故出。先生廷折文,文言囚不服訊;係獄論死,先生讀《易》不輟。覆奏將決,振有老仆者,山西人也,泣於灶下,振怪問之,曰:“聞薛夫子將刑,故泣耳。”振問:“若何以知有薛夫子?”曰:“鄉人也。”具言其平生狀。振惘然,立傳旨戍邊,尋放還家。景泰初,起南京大理寺卿。蘇、鬆饑民貸粟不得,火有粟者之廬。王文坐以謀叛,先生抗疏辯之。文謂人曰:“此老崛強猶昔。”中官金英奉使,道出南京,公卿餞於江上,先生獨不往。英至京言於眾曰:“南京好官惟薛卿耳。”壬申秋,以原官召入。英廟複辟,遷禮部右侍郎,兼翰林學士,入內閣。於忠肅、王宮保就刑,先生謂同列曰:“此事人所共知,各有子孫。”石亨奮然曰:“事已定,不必多言。”上召閣臣入議,先生言:“陛下複登寶位,天也。今三陽發生,不可用重刑。”同列皆無言,詔減一等。先生退而歎曰:“殺人以為功,仁者不為也。”一日,召對便殿,上衣冠未肅,先生凝立不入,上知之,即改衣冠,先生乃入。上惡石亨專,徐天全、李文達、許道中退朝,謂耿都禦史,令禦史劾之。先生謂諸公曰:“《易》戒不密,《春秋》譏漏言,禍從此始矣。”未幾諸公皆下詔獄。上以先生學行老成,甚重之。一日,奏對誤稱學生,眷注遂衰。先生亦知曹、石用事,非行道之時,遂乞致仕。臨行,嶽季方請教,先生曰:“英氣太露,最害事。”後季方敗,憶先生之言,曰:“正乃先生之罪人也。”居家八年,從學者甚眾。天順八年甲申六月十五日卒,年七十有六。留詩有“七十六年無一事,此心始覺性天通。”

先生以複性為宗,濂、洛為鵠,所著《讀書錄》大概為《太極圖說》、《西銘》《正蒙》之義疏,然多重複雜出,未經刪削,蓋惟體驗身心,非欲成書也。其謂“理氣無先後,無無氣之理,亦無無理之氣”,不可易矣。又言:“氣有聚散,理無聚散。以日光飛鳥喻之,理如日光,氣如飛鳥,理乘氣機而動,如日光載鳥背而飛,鳥飛而日光雖不離其背,實未嚐與之俱往。而有間斷之處,亦猶氣動,而理雖未嚐與之暫離,實未嚐與之俱盡而有滅息之時。”羲竊謂,理為氣之理,無氣則無理,若無飛鳥而有日光,亦可無日光而有飛鳥,不可為喻。蓋以大德敦化者言之,氣無窮盡,理無窮盡,不特理無聚散,氣亦無聚散也。以小德川流者言之,日新不已,不以已往之氣為方來之氣,亦不以已往之理為方來之理,不特氣有聚散,理亦有聚散也。先生謂:“水清則見毫毛,心清則見天理。喻理如物,心如鏡,鏡明則物無遁形,心明則理無蔽跡。”羲竊謂,仁人心也,心之所以不得為理者,由於昏也。若反其清明之體,即是理矣。心清而見,則猶二之也。此是先生所言本領,安得起而質之乎?

崔後渠言:“先生之佐大理,王振引之也,當時若辭而不往,豈不愈於抗而得禍與?於忠肅有社稷之功,其受害也,先生固爭之矣,爭不得,即以此事而去,尤為光明俊偉。”正統四年,南安知府林竿言:“比者提學薛瑄以生員有疾罷斥者,追所給廩米。臣以為不幸有疾,罷之可也。至於廩給,糜費於累歲,而追索於一朝,固已難矣。父兄不能保子弟之無疾,今懲償納之苦,孰肯令其就學!”上是之。先生出處大節,豈後學所敢輕議,而盡美不能盡善,所雲連得間矣。成化初,諡文清。隆慶五年,詔從祀孔廟,稱先儒薛子。

讀書錄

統體一太極,即萬殊之一本;各具一太極,即一本之萬殊。統體者,即大德之敦化;各具者,即小德之川流。

人心有一息之怠,便與天地不相似。

為學之要,莫切於動靜,動靜合宜者,便是天理,不合宜者,便是人欲。

人心一息之頃,不在天理便在人欲,未有不在天理人欲,而中立者也。

《易傳》曰:“易,變易也,變易以從道也。”如人之一動一靜,皆變易也,而動靜之合乎理者,即道也。

少欲覺身輕。

心中無一物,其大浩然無涯。

先儒曰:“在物為理,處物為義。”如君之仁、臣之敬、父之慈、子之孝之類,皆在物之理也。於此處各得其宜,乃處物之義也。

每日所行之事,必體認某事為仁,某事為義,某事為禮,某事為智,庶幾久則見道分明。

為政以法律為師,亦名言也,即知律己,又可治人。

二十年治一怒字,尚未消磨得盡,以是知克己最難。

性非特具於心者為是,凡耳目口鼻手足動靜之理皆是也。非特耳目口鼻手足動靜之理為是,凡天地萬物之理皆是也。故曰:“天下無性外之物,而性無不在。”

凡聖賢之書所載者,皆道理之名也,至於天地萬物所具者,皆道理之實也。書之所謂某道某理,猶人之某名某姓也,有是人之姓名,則必實有是人,有是道理之名,則必有是道理之實。學者當會於言意之表。

湖南靖州讀《論語》,坐久假寐,既覺,神氣清甚,心體浩然,若天地之廣大。蓋欲少則氣定,心清理明,其妙難以語人。

無形而有理,所謂“無極而太極”,有理而無形,所謂“太極本無極。”形雖無而理則有,理雖有而形則無,此純以理言,故曰“有無為一”。老氏謂“無能生有”,則無以理言,有以氣言,以無形之理生有形之氣,截有無為兩段,故曰“有無為二”。

天下無性外之物,而性無不在。君臣父子夫婦長幼朋友皆物也,而其人倫之理即性也。佛氏之學曰“明心見性”者,彼即舉人倫而外之矣,安在其能明心見性乎?若果明心見性,則必知天下無性外之物,而性無不在,必不舉人倫而外之也。今既如此,則偏於空寂,而不能真知心性體用之全,審矣。

盡心工夫,全在知性知天上。蓋性即理,而天即理之所從出。人能知性知天,則天下之理無不明,而此心之理無不貫;苟不知性知天,則一理不通,而心即有礙,又何以極其廣大無窮之量乎?是以知盡心工夫,全在知性知天上。

博文是明此理,約禮是行此禮。

無欲非道,入道自無欲始。

舉目而物存,物存而道在,所謂形而下、形而上是也。

誠不能動人,當責諸己,己不能感人,皆誠之未至。

太極一圈,中虛無物,蓋有此理而實無此形也。

常沉靜,則含蓄義理,而應事有力。

少言沉默最妙。

厚重、靜定、寬緩,進德之基。

無欲則所行自簡。

敬則中虛無物。

處人之難處者,正不必厲聲色,與之辯是非,較短長。

才舒放,即當收斂,才言語,便思簡默。

事已往,不追最妙。

人能於言動、事為之間,不敢輕忽,而事事處置合宜,則告然之氣自生矣。

費是隱之流行處,隱是費之存主處,體用一源,顯微無間。如陰陽五行流行發生萬物,費也;而其所以化生之機,不可見者,隱也。

矯輕警惰,隻當於心誌言動上用力。

須是盡去舊習,從新做起。張子曰:“濯去舊見,以來新意。”餘在辰州府,五更,忽念己德所以不大進者,正為舊習纏繞,未能掉脫,故為善而善未純,去惡而惡未盡。自今當一刮舊習,一言一行求合於道,否則匪人矣。

若胸中無物,殊覺寬平快樂。

心虛有內外合一之氣象。

俯仰天地無窮,知斯道之大,覺四海之小矣。

工夫切要,在夙夜、飲食、男女、衣服、動靜、語默、應事、接物之間,於此事事皆合天則,則道不外是矣。

凡大小有形之物,皆自理氣至微至妙中生出來,以至於成形而著。張子曰:“其來也幾微易簡,其至也廣大堅固。”

一念之差,心即放,才覺其差,而心即正。

水清則見毫毛,心清則見天理。

心清即是天理,雲見則猶二之也。故陽明先生曰:“心即理也。”

人性分而言之有五,合而言之則一。一不可見,而五則因發見者,可默識也。

須知己與物,皆從陰陽造化中來,則知天地萬物為一體矣。

夫子所謂一,即統體之太極也,夫子所謂貫,即各具之太極也。主一則氣象清明,二三則昏昧矣。

將聖賢言語作一場話說,學之者通患。

誌動氣,多為理,氣動誌,多為欲。

學至於心無一物,則有得矣。

言不謹者,心不存也,心存則言謹矣。

餘於坐立方向、器用安頓之類,稍大有不正,即不樂,必正而後已。非作意為之,亦其性然。

言動舉止,至微至粗之事,皆當合理,一事不可苟。先儒謂一事苟,其餘皆苟矣。

觀太極中無一物,則性善可知,有不善者,皆陰陽雜揉之渣滓也。

天之氣一著地之氣即成形,如雪霜雨露,天氣也,得地氣,即成形矣。

才敬便渣滓融化,而不勝其大;不敬則鄙吝即萌,不勝其小矣。

知止所包者廣,就身言之,如心之止德,目之止明,耳之止聰,手之止恭,足之止重之類皆是;就物言之,如子之止孝,父之止慈,君之止仁,臣之止敬,兄之止友,弟之止恭之類皆是。蓋止者止於事物當然之則,則即至善之所在,知止則靜安慮得相次而見矣,不能知止。則耳目無所加,手足無所措,猶迷方之人,搖搖而莫知所之也。知止,則動靜各當乎理。

大事謹而小事不謹,則天理即有欠缺間斷。

程子“性即理也”之一言,足以定千古論性之疑。

人惻然慈良之心,即天地藹然生物之心。

覺人詐而不形於言,有餘味。

心一操而群邪退聽,一放而群邪並興。

才收斂身心,便是居敬,才尋思義理,便是窮理。二者交資,而不可缺一也。

居敬有力,則窮理愈精,窮理有得,則居敬愈固。

初學時見居敬窮理為二事,為學之久,則見得居敬時敬以存此理,窮理時敬以察此理,雖若二事,而實則一矣。

人不持敬,則心無頓放處。

人不主敬,則此心一息之間,馳騖出入,莫知所止也。

不能克己者,誌不勝氣也。

讀書以防檢此心,猶服藥以消磨此病。病雖未除,常使藥力勝,則病自衰;心雖未定,常得書味深,則心自熟。久則衰者盡,而熟者化矣。

處事了不形之於言尤妙。

廣大虛明氣象,無欲則見之。

當事務叢雜之中,吾心當自有所主,不可因彼之擾擾而遷易也。

心細密則見道,心粗則行不著,習不察。

學不進,率由於因循。

事事不放過,而皆欲合理,則積久而業廣矣。

究竟無言處,方知是一源。

不識理名難識理,須知識理本無名。

為學時時處處是做工夫處,雖至陋至鄙處,皆當存謹畏之心而不可忽,且如就枕時,手足不敢妄動,心不敢亂想,這便是睡時做工夫,以至無時無事不然。

工夫緊貼在身心做,不可斯須外離。

心一放,即悠悠蕩蕩無所歸著。

讀前句如無後句,讀此書如無他書,心乃有入。

下學學人事,上達達天理也。人事如父子、君臣、夫婦、長幼之類是也,天理在人如仁、義、禮、智之性,在天如元、亨、利、貞之命是也。隻是合當如是,便是理。

理隻在氣中,決不可分先後,如太極動而生陽,動前便是靜,靜便是氣,豈可說理先而氣後也。

心一收而萬理鹹至,至非自外來也,蓋常在是而心存,有以識其妙耳。心一放而萬理鹹失,失非向外馳也,蓋雖在是而心亡,無以察其妙耳。

朱子曰:“聚散者氣也,若理隻泊在氣上,初不是凝結自為一物,但人分上合當然者便是理,不可以聚散言也。”

理既無形,安得有盡!

有形者可以聚散言,無形者不可以聚散言。

石壁上草木,最可見生物自虛中來,虛中則實氣是也。

一切有形之物,皆呈露出無形之理來,所謂無非至教也。

人心皆有所安,有所不安,安者義理也,不安者人欲也。然私意勝,不能自克,則以不安者為安矣。

心存則因器以識道。

看來學者不止應事處有差,隻小小言動之間,差者多矣。

心無所止,則一日之間,四方上下,安往而不至哉!

理如物,心如鏡,鏡明則物無遯形,心明則理無蔽跡;昏則反是。

釋子不問賢愚善惡,隻順己者便是。

理如日光,氣如飛鳥,理乘氣機而動,如日光載鳥背而飛。鳥飛而日光雖不離其背,實未嚐與之俱往;而有間斷之處,亦猶氣動而理雖未嚐與之暫離,實未嚐與之俱盡,而有滅息之時。氣有聚散,理無聚散,於此可見。

理如日月之光,小大之物各得其光之一分,物在則光在物,物盡則光在光。

三代之治本諸道,漢、唐之治詳於法。

細看植物,亦似有心,但主宰乎是,使之展葉、開花、結實者,即其心也。

略有與人計較短長意,即是渣滓銷融未盡。

人隻於身內求道,殊不知身外皆道,渾合無間,初無內外也。

不可將身外地麵作虛空看,蓋身外無非真實之理,與身內之理,渾合無間也。

聖人應物,雖以此理應之,其實理隻在彼物上,彼此元不移也。

聖人治人,不是將自己道理分散與人,隻是物各付物。

隻主於敬,才有卓立,不然東倒西歪,卒無可立之地。

太極不可以動靜言,然舍動靜便無太極。

此理真實無妄,如天地日月、風雲雨露、草木昆蟲、陰陽五行、萬物萬事皆有常形,定則古今而不易。若非實理為之主,則歲改而月不同矣。

方為一事,即欲人知,淺之尤者。

理明則心定。

順理都無一事。

理明後見天地萬物,截然各安其分。

所以陰陽變易者,固理之所為,而理則一定而不易,所謂恒也。

知言者,書無不通,理無不明之謂。

學至於約,則有得矣。

天下無無理之物,無無物之理。

凡所為,當下即求合理,勿曰今日姑如此,明日改之。一事苟,其餘無不苟矣。

心有毫發所係,即不得其平。

氣無涯而形有限,故天大地小。

心使一言不妄發,則庶乎寡過矣。

人隻為耳目口鼻四肢百骸做得不是,壞了仁、義、禮、智、信,若耳、目、口、鼻、四肢、百骸做得是,便是仁、義、禮、智、信之性。《詩》所謂“有物有則”,《孟子》所謂“踐形”者是也。

仁是嫩物,譬如草木,嫩則生,老則枯。

知至至之,窮理也,知終終之,盡性以至於命也。

博文知崇也,約禮禮卑也。

分外之事,一毫不可與。

言要緩,行要徐,手要恭,立要端,以至作事有節,皆不暴其氣之事;怒至於過,喜至於流,皆暴其氣也。

大而人倫,小而言動,皆理之當然。才有有為之心,雖所行合理,亦是人欲。

絕謀計功之念,其心超然無係。

立得腳定,卻須寬和以處之。

習於見聞之久,則事之雖非者,亦草覺其非矣。

非禮勿視、聽、言、動,便是克己;視、聽、言、動之合禮處、便是複禮。

知覺不可訓仁,所以能知能覺者,仁也。

教人,言理太高,使人無可依據。

四方上下,往來古今,實理實氣,無絲毫之空隙,無一息之間斷”

為學不實,無可據之地。人於實之一字,當念念不忘,隨事隨處省察於言動居處、應事接物之間,心使一念一事,皆出於實,斯有進德之地。

繼之者善,化育之始,流行而未已,陽也;成之者性,人物稟受,一定而不易,陰也。

靜坐中覺有雜念者,不誠之本也。惟聖人之心,自然真一虛靜,無一毫之雜念。

循理即率性也,自一身之耳、目、口、鼻、手、足、百骸各順其則,以至人倫庶事各得其宜,皆循理也。

順理心安,身亦安矣。

事來則順應之,不可無故而先生事端。

常存心於義理,久久漸明,存心於閑事,即於義理日昧矣。

凡涉於有為者皆氣,其無為者道體也。

心常存,即默識道理無物不有,無時不然;心苟不存,茫然無所識,其所識者,不過萬物形體而已。

衝漠無朕,而萬象昭然已具,蓋才有理即有象,初非懸空之理與象,分而為二也。

學問實自靜中有得,不靜則心既雜亂,何由有得!

篤誌力行而不知道,終是淺。

涵養省察,雖是動靜交致其力,然必靜中涵養之功多,則動時省察之功易也。

在一心之理,與在萬事之理,本無二致,惟聖人一心之理,能通萬事之理者,以其純乎天理之公也。

名節至大,不可妄交非類,以壞名節。

“艮其背,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隻是動靜各止於理,而不知有人我也。

物格是知逐事逐物各為一理,知至是知萬物萬事通為一理。

《孟子》之“知言”,即《大學》之“物格知至”也。

《孟子》之“知性”,即《大學》之“物格盡心,即知至”也。

道無處不在,故當無處不謹。

天道流行,命也,命賦於人,性也,性與心俱生者也。性體無為,人心有覺,故心統性情。

不責人,即心無凝冰焦火之累。

天地間理無縫隙,實不可分。

元者善之長,亨利貞皆善也;仁為善之長,禮義智皆善也。

性命一理也,有善而無惡也明矣。

《中庸》言明善,不言明性,善即性也。

雜慮少則漸近道。

心每有妄發,以經書聖賢之言製之。

一息之運,與古今之運同;一塵之土,與天地之土同;一夫之心,與億兆之心同。

致知格物,於讀書得之者多。

“論性不論氣不備”有二說:專論性不論氣,則性亦無安泊處,此不備也;專論性不論氣,則雖知性之本善,而不知氣質有清濁之殊,此不備也。“論氣不論性不明”亦有二說:如告子以知覺運動之氣為性,而不知性之為理,此不明也;如論氣質有清濁之殊,而不知性之本善,此不明也。二之則不是,蓋理氣雖不相雜,亦不相離。天下無無氣之理,亦無無理之氣,氣外無性,性外無氣,是不可二之也。若分而二,是有無氣之性,無性之氣矣,故曰二之則不是。

程子曰:“四端不言信者,既有誠心為四端,則信在其中矣。”愚謂若無誠心,則四端亦無矣,故學道以誠心為本。

鬼神者,天地陰陽之靈;魂魄者,人身陰陽之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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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儒學案》

《明儒學案》江右王門學案
卷一 江右王門學案·文莊鄒東廓先生守益 卷二 江右王門學案·文莊歐陽南野先生德 卷三 江右王門學案·貞襄聶雙江先生豹 卷四 江右王門學案·文恭羅念菴先生洪先 卷五 江右王門學案·處士劉兩峰先生文敏 卷六 江右王門學案·同知劉師泉先生邦采 卷七 江右王門學案·禦史劉三五先生陽 卷八 江右王門學案·縣令劉梅源先生曉 卷九 江右王門學案·員外劉晴川先生魁 卷十 江右王門學案·主事黃洛村先生弘綱 卷十一 江右王門學案·主事何善山先生廷仁 卷十二 江右王門學案·郎中陳明水先生九川 卷十三 江右王門學案·大常魏水洲先生良弼 卷十四 江右王門學案·解元魏師伊先生良政 卷十五 江右王門學案·處士魏藥湖先生良器 卷十六 江右王門學案·太常王塘南先生時槐 卷十七 江右王門學案·文潔鄧定宇先生以讚 卷十八 江右王門學案·參政陳蒙山先生嘉謨 卷十九 江右王門學案·徵君劉瀘瀟先生元卿 卷二十 江右王門學案·督學萬思默先生廷言 卷二十一 江右王門學案·憲使胡廬山先生直 卷二十二 江右王門學案·忠介鄒南臬先生元標 卷二十三 江右王門學案·給諫羅匡湖先生大紘 卷二十四 江右王門學案·中丞宋望之先生儀望 卷二十五 江右王門學案·徵君鄧潛穀先生元錫 卷二十六 江右王門學案·徵君章本清先生潢 卷二十七 江右王門學案·僉事馮慕岡先生應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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