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齋誌異》 年代:清朝5157   

《聊齋誌異》卷六 卷六·潞令

宋國英,東平人,以教習授潞城令。貪暴不仁,催科尤酷,斃杖下者狼藉於庭。餘鄉徐白山適過之,見其橫,諷曰:“為民父母,威焰固至此乎?”宋洋洋作得意之詞曰:“喏!不敢!官雖小,蒞任百日,誅五十八人矣。”後半年,方據案視事,忽瞪目而起,手足撓亂,似與人撐拒狀,自言曰“我罪當死!我罪當死!”扶入署中,逾時尋卒。嗚呼!幸陰曹兼攝陽政,不然,顛越貨多,則“卓異”聲起矣,流毒安窮哉!

異史氏曰:“潞子故區,其人魂魄毅,故其為鬼雄。今有一官握篆於上,必有一二鄙流,風承而痔舐之。其方盛也,則竭攫未盡之膏脂,為之具錦屏;其將敗也,則驅誅未盡之肢體,為之乞保留。官無貪廉,每蒞一任,必有此兩事。赫赫者一日未去,則蚩蚩者不敢不從。積習相傳,沿為成規,其亦取笑於潞城之鬼也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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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齋誌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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