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齋誌異》 年代:清朝5157   

《聊齋誌異》卷二 卷二·吳令

吳令某公,忘其姓字,剛介有聲。吳俗最重城隍之神,木肖之,被錦藏機如生。值神壽節,則居民斂資為會,輦遊通衢。建諸旗幢,雜鹵簿,森森部列,鼓吹行且作,闐闐咽咽然,一道相屬也。習以為俗,歲無敢懈。公出,適相值,止而問之,居民以告;又詰知所費頗奢。公怒,指神而責之曰:“城隍實主一邑。如冥頑無靈,則淫昏之鬼,無足奉事。其有靈,則物力宜惜,何得以無益之費,耗民脂膏?”言已,曳神於地,笞之二十。從此習俗頓革。

公清正無私,惟少年好戲。居年餘,偶於廨中梯簷探雀鷇,失足而墮,折股,尋卒。人聞城隍祠中,公大聲喧怒,似與神爭,數日不止。吳人不忘公德,集群祝而解之,別建一祠祠公,聲乃息。祠亦以城隍名,春秋祀之,較故神尤著。吳至今有二城隍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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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齋誌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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