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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齋隨筆》 作者:洪邁  

卷八·真宗末年

真宗末年屬疾,每視朝不多語言,命令間或不能周審,前輩雜傳記多以為權臣矯製,而非也。錢文僖在翰林,有天禧四年《筆錄》,紀逐日瑣細家事,及一時奏對,並他所聞之語,今略載於此。寇萊公罷相之夕,錢公當製,上問:“與何官得?”錢奏雲:“王欽若近出,除太子太保。”上曰:“近上是甚?”雲:“太子太傅。”上曰:“與太子太傅。”又雲:“更與一優禮。”錢奏但請封國公而已。時樞密有五員,而中書隻參政李迪一人,後月餘,召學士楊大年,宣雲:“馮拯與吏書,李迪與吏侍。”更無他言。楊奏:“若隻轉官,合中書命詞,唯樞密使、平章事,卻學士院降製。”上雲:“與樞密使、平章事。”楊亦憂慮,而不複審,退而草製,以迪為吏部侍郎、集賢相,拯為樞密相。又四日,召知製誥晏殊,殊退,乃召錢。上問:“馮拯如何商量?”錢奏:“外論甚美,隻為密院卻有三員正使,三員副使,中書依舊一員,以此外人疑訝。”上雲:“如何安排?”錢奏:“若卻令拯入中書,即是彰昨來錯誤,但於曹利用、丁謂中選一人過中書,即並不妨事。”上曰:“誰得?”錢奏:“丁謂是文官,合入中書。”上雲:“入中書。”遂奏授同平章事。又奏兼玉清宮使,又奏兼昭文國史。又乞加曹利用平章事。上雲:“與平章事。”
真宗末年接連有病,每逢上朝不多說話,所下命令間或不能周密,前輩人的筆記雜傳多認為是專權大臣假傳聖旨,其實不是。錢惟僖(諡文值)在翰林院學士任上,有天禧(真宗年號)四年《筆錄》一部,按日記載瑣碎細小的家事和奏答皇上的話,還有他聽到的話,現大概記一些在這裏。寇準罷相那天晚上.錢公值班起草製書(皇帝的詔令)。皇上問:“給寇準代麼官合適?”錢回答說:“王欽若最近罷相出去,授與太子太保。”皇上說:“再高點兒是什麼”回說;“太子太傅。”皇上說:“給寇準太子太傅。”又說:‘再給一什麼良好的待遇。”錢回奏隻請封他國公而已。當時樞密院有五個官員,而中書隻有參政李迪一人,一個多月後,真宗召翰林學士楊大年,命令說:“馮拯與他吏部尚書,李迪給他吏部侍郎。”也沒說別的話。楊回奏說:“如果隻升官,應當是中書省起草製書,樞聲使、平章事的任命,才需要翰林學士院下達聖旨。”皇上說:“給他樞密使、平章事。”楊對皇上的禦旨十分憂慮。皇上也不再審查,他隻好退下來起草製書,任李迪為吏部侍郎兼集賢相(即集賢股大學士的簡稱),馮拯為樞密相(宰相兼樞密使)。又過了四天,皇上召見知製誥(即翰林學士,皆加知製譜官銜)晏殊,晏殊退下來,才召見錢。皇上問:“馮拯的事怎麼商量的?”錢回說:“外麵議論很好。隻因為樞密院竟有三員正使,三員副使,中書(政事堂)依舊隻有一員,因此外麵的人感到懷疑驚訝。”皇上說:“那怎麼安排?”錢回奏說:“如再叫馮拯入中書,就是明顯表示原來錯了。隻在曹利用、丁謂兩人中選一個過中書去,卻不妨事。”皇上說:“誰可以?”錢回奏說:“丁謂是文官,應進入中書。”皇上說;“入中書。”錢就奏說應授同平章事,又奏說應兼玉清宮使,又奏兼昭文國史(館)。又請求加曹利用平章事。皇上說:“給平章事。”

按此際大除拜,本真宗啟其端,至於移改曲折,則其柄乃係詞臣,可以舞文容奸,不之覺也。寇公免相四十日,周懷政之事方作,溫公《紀聞》,蘇子由《龍川誌》、範蜀公《東齋記事》,皆誤以為因懷政而罷,非也。予嚐以錢《錄》示李燾,燾采取之,又誤以召晏公為寇罷之夕,亦非也。
按,這時的大授職、大拜相,本是真宗開的頭,至於更改變動的曲折過程,則權柄在詞臣手裏,他們可以舞文弄奸,皇上和一般人都不會察覺的。寇準罷相四十天後,周懷政事件(周為真宗宦官,權力很大。真宗病時,他潛召楊崇勳、楊懷吉等密謀殺丁謂等人,立仁宗,以真宗為太上皇.為二揚告發、被處死。)才發生。溫國公司馬無的《深水記聞》,蘇子由(蘇轍之字)的《龍川誌》、範蜀公(範縝)的《東齋記事》都誤以為寇準因周懷政的事情被罷相,是錯誤的。我曾把錢帷演的《筆錄》給李壽看,他在編《續資治通鑒長編》時采用了,卻又誤以為皇上召晏公那天為寇準罷相之日,也是不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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