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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左氏》 作者:左丘明  

隱公三年

【原文】

【經】

三年春,王二月己巳,日有食之。

三月庚戌,天王崩。

夏四月辛卯,君氏卒。

秋,武氏子來求賻。

八月庚辰,宋公和卒。

冬十有二月,齊侯、鄭伯盟於石門。

癸未,葬宋穆公。

【傳】

三年春,王三月壬戌,平王崩。赴以庚戌,故書之。

夏,君氏卒。聲子也。不赴於諸侯,不反哭於寢,不祔於姑,故不曰薨。不稱夫人,故不言葬。

不書姓,為公故,曰君氏。

鄭武公、莊公為平王卿士,王貳於虢。鄭伯怨王,王曰“無之”。故周、鄭交質,王子狐為質於鄭,鄭公子忽為質於周。王崩,周人將畀虢公政。四月,鄭祭足帥師取溫之麥。秋,又取成周之禾。周、鄭交惡。

君子曰:“信不由中,質無益也。明恕而行,要之以禮,雖無有質,誰能間之?苟有明信,澗溪沼沚之毛,[插圖]蘩蕰藻之菜,筐筥錡釜之器,潢汙行潦之水,可薦於鬼神,可羞於王公,而況君子結二國之信,行之以禮,又焉用質?《風》有《采蘩》、《采[插圖]》,《雅》有《行葦》、《泂酌》,昭忠信也。”

武氏子來求賻,王未葬也。

宋穆公疾,召大司馬孔父而屬殤公焉,曰:“先君舍與夷而立寡人,寡人弗敢忘。若以大夫之靈,得保首領以沒,先君若問與夷,其將何辭以對?請子奉之,以主社稷,寡人雖死,亦無悔焉。”對曰:“群臣願奉馮也。”公曰:“不可。先君以寡人為賢,使主社稷,若棄德不讓,是廢先君之舉也,豈曰能賢?光昭先君之令德,可不務乎?吾子其無廢先君之功。”使公子馮出居於鄭。八月庚辰,宋穆公卒。殤公即位。君子曰:“宋宣公可謂知人矣。立穆公,其子饗之,命以義夫。《商頌》曰:‘殷受命鹹宜,百祿是荷。’其是之謂乎?”

冬,齊、鄭盟於石門,尋盧之盟也。庚戌,鄭伯之車僨於濟。

衛莊公娶於齊東宮得臣之妹,曰莊薑,美而無子,衛人所為賦《碩人》也。又娶於陳,曰厲媯,生孝伯,早死。其娣戴媯生桓公,莊薑以為己子。公子州籲,嬖人之子也,有寵而好兵。公弗禁,莊薑惡之。

石碏諫曰:“臣聞愛子,教之以義方,弗納於邪。驕、奢、淫、泆,所自邪也。四者之來,寵祿過也。將立州籲,乃定之矣,若猶未也,階之為禍。夫寵而不驕,驕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眕者鮮矣。且夫賤妨貴,少陵長,遠間親,新間舊,小加大,淫破義,所謂六逆也。君義臣行,父慈子孝,兄愛弟敬,所謂六順也。去順效逆,所以速禍也。君人者將禍是務去,而速之,無乃不可乎?”弗聽。其子厚與州籲遊,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

【翻譯】

 【經】

 三年春天,周曆二月初一,出現日食現象。

 三月十二日,周平王駕崩。

 夏季四月,君氏死。

 秋天的時候,武氏子來魯國索求助喪的錢財。

 八月初五,宋穆公死。

 冬季十二月,齊侯、鄭伯在石門會盟。

 十二月癸未,葬宋穆公。

 【傳】

三年春季,周王朝曆法的三月二十四日,周平王逝世。訃告上寫的是庚戌日,所以《春秋》也記載死日為庚戌,即十二日。

夏季,君氏死。君氏就是聲子,沒有發訃告給諸侯,安葬後沒有回到祖廟哭祭,沒有把神主放在婆婆神主的旁邊,所以《春秋》不稱“薨”。

又由於沒有稱她為“夫人”,所以不記載下葬的情況,也沒有記載她的姓氏。隻是因為她是隱公的生母的緣故,所以才稱她為“君氏”。

鄭武公、鄭莊公先後擔任周平王的卿士,平王暗中又將朝政分托給虢公,鄭莊公埋怨周平王,平王說:“沒有這回事。”所以周、鄭交換人質。周王子狐在鄭國作人質,鄭國的公子忽在周朝作人質。平王死後,周王室的人想把政權交給虢公。四月,鄭國的祭足帶兵割取了溫地的麥子。秋天,又割取了成周的穀子。周朝和鄭國關係惡化。

君子說:“誠意不發自內心,即使交換人質也沒有益處。設身處地將心比心來辦事,又用禮儀加以約束,即使沒有人質,又有誰能離間他們?假如確有誠意,即使是山溝、池塘裏生長的野草,蘋、蘩、蘊、藻這一類的野菜,一般的竹器和金屬器皿,大小道上的積水,都可以獻給鬼神,進給王公,何況君子建立了兩國的信約,按照禮儀辦事,又哪裏還用得著人質?《國風》有《采繁》、《采蘋》,《大雅》有《行葦》、《泂酌》這些詩篇,就是為了表明忠信的。”

武氏的兒子來魯國求取辦喪事的財物,這是由於周平王還沒有舉行葬禮。

宋穆公生病了,召見大司馬孔父而把殤公囑托給他,說:“先君拋棄了他的兒子與夷而立我為國君,我不敢忘記。如果托大夫的福,我能得以保全腦袋,先君如果問起與夷,將用什麼話回答呢?請您事奉與夷來主持國家事務,我雖然死去,也不後悔什麼了。”孔父回答說:“群臣願意事奉您的兒子馮啊!”穆公說:“不行,先君認為我有德行,才讓我主持國家事務。如果丟掉道德而不讓位,這就是廢棄了先君的提拔,哪裏還能說有什麼德行?發揚光大先君的美德,難道能不急於辦理嗎?您不要廢棄先君的功業!”於是命令公子馮到鄭國去住。八月初五,宋穆公死,殤公即位。君子說:“宋宣公可以說是能了解人了。立了兄弟穆公,他的兒子卻仍然享受了君位,這是他的遺命出於道義。《詩經·商頌》說:‘殷王傳授天命都合於道義,所以承受了各種福祿’,就是這種情況。”

冬季,齊國和鄭國在石門會盟,這是為了重溫在廬地結盟的友好關係。冬季某一天,鄭伯在濟水翻了車。

衛莊公娶了齊國太子得臣的妹妹,稱為莊薑。莊薑漂亮卻沒有生孩子,衛國人因此為她創作了《碩人》這篇詩。衛莊公又在陳國娶了一個妻子,名叫厲媯,生了孝伯,很早就死了。跟厲媯陪嫁來的妹妹戴媯,生了衛桓公,莊薑就把他作為自己的兒子。公子州籲,是衛莊公寵妾的兒子,得到莊公的寵愛,州籲喜歡軍器,莊公不加禁止。莊薑很討厭他。

石碏規勸莊公說:“我聽說喜歡自己的兒子,應當以道義去教育他,不要使他走上邪路。驕傲、奢侈、放蕩、逸樂,這是走上邪路的開始。這四種惡習之所以發生,是由於寵愛和賜予太過份。如果準備立州籲做太子,那就應該定下來;如果還不定下來,會逐漸釀成禍亂。那種受寵而不驕傲,驕傲而能安於地位下降,地位下降而不怨恨,怨恨而能克製的人,是很少見的。而且低賤的妨害尊貴的,年少的駕淩年長的,疏遠的離間親近的,新的離間舊的,弱小的欺侮強大的,淫欲的破壞道義的,這就是六種反常現象。國君行事得宜,臣子服從命令,父親慈愛,兒子孝順,兄愛弟、弟敬兄,這就是六種正常現象。去掉正常而效法反常,這就會很快地招致禍害。作為君主,應該盡力於去掉禍害,現在卻加速它的到來,恐怕不可以吧!”莊公不聽。石碏的兒子石厚和州籲交遊,石碏禁止他,石厚不聽。衛桓公即位,石碏就告老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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