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謀殘卷 作者:張居正年代:明代187   

《權謀殘卷》正文 卷十一·諷諫

諷,所以言不可言之言,諫不可諫之諫。諫不可拂其意,而宜恤其情。諫人者宜為人謀,不為己慮。

或激之勉之,以證其不可行也。諫不宜急而宜緩,言不宜直而宜曲。

嬉笑之中蘊乎理,詼諧之中寓乎道。見君之過失而不諫,是輕君之危亡也。夫輕君之危亡者,忠臣不忍為也。

 
舉報收藏 0打賞 0

權謀殘卷

 
更多>同類經典
網站首頁  |  關於我們  |  聯繫方式  |  使用協議  |  隐私政策  |  版權隱私  |  網站地圖  |  排名推廣  |  廣告服務  |  積分換禮  |  網站留言  |  RSS訂閱  |  違規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