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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療本草》卷中 作者:孟詵年代:唐代4048[上一章] [下一章] [朗讀]

卷七十一 卷中·魚(河豚)

(一)有毒,不可食之。其肝毒殺人。緣腹中無膽,頭中無鰓,故知害人。若中此毒及鱸魚毒者,便蘆根煮汁飲,解之。〔證餘〕

(二)又,此魚行水之次,或自觸著物,即自怒氣脹,浮於水上,為鴉鷂所食。〔證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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