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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齋誌異》卷七 年代:清朝5646[上一章] [下一章] [朗讀]

卷七·祿數

某顯者多為不道,夫人每以果報勸諫之,殊不聽信。適有方士能知人祿數,詣之。方士熟視曰:“君再食米二十石、麵四十石,天祿乃終。”歸語夫人。計一人終年僅食麵二石,尚有二十餘年天祿,豈不善所能絕耶?橫如故。逾年,忽病“除中”,食甚多而旋饑,一晝夜十餘餐。未及周歲,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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