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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經》
《茶經》正文
作者:陸羽
年代:陸羽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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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之略
其造具,若方春禁火之時,於野寺山園叢手而掇,乃蒸,乃舂,乃以火幹之,則又棨、樸、焙、貫、相、穿、育等七事皆廢。其煮器,若鬆間石上可坐,則具列,廢用槁薪鼎櫪之屬,則風爐、灰承、炭撾、火筴、交床等廢;若瞰泉臨澗,則水方、滌方、漉水囊廢。若五人已下,茶可末而精者,則羅廢;若援藟躋嵒,引絙入洞,於山口灸而末之,或紙包合貯,則碾、拂末等廢;既瓢碗、筴、劄、熟盂、醝簋悉以一筥盛之,則都籃廢。但城邑之中,王公之門,二十四器闕一則茶廢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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