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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草綱目》草部 作者:李時珍年代:明朝3834[上一章] [下一章] [朗讀]

卷九十三 草部·蘭草

釋名
(閑)、木香、香水蘭、女蘭、香草、燕尾香、大澤蘭、蘭澤草、煎澤草、省頭草、都梁香、孩兒菊、千金草。

氣味
(葉)辛、平、無毒。

主治
除胸中痰癖,治消渴,消癰腫,生血、調氣,煮水,可以洗風病,可以解食牛馬肉中毒。

附方
蘭草和蘭花,在植物學上根本不是同一科的東西,但許多人沒有作仔細的實際觀察,往往把這兩者混同起來。連對本草有研究的寇苕(宋人)和朱震亨(元人)也認為蘭花就是蘭草,李時珍為此,特在《本草綱目》中的蘭草條專門寫了一段正誤,把這兩種植物從形態上辨清。他說,醫書是為實用而寫的,漢有把藥物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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