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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草綱目》石部 作者:李時珍年代:明朝3834[上一章] [下一章] [朗讀]

卷三十 石部·石炭

釋名
亦稱煤炭、石墨、鐵炭、烏金石、焦石。

氣味
甘、辛、溫、有毒。

主治
刀傷。用石炭搗成粉,敷傷口。瘡口太深不能速合者,加滑石。
誤吞金銀及錢在腹中不下。用石炭(一塊,杏核大)、硫磺(一塊,皂角子大),共研細,酒送下。
月經不通。用石炭末一錢調湯,送下去油的巴豆三粒,有效。
產後兒枕剌。用石炭(火煆、酒淬,凡七次)、石膏(火煆),等分為末。每服一錢半,粥送下。如痛不止,可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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