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經典首页 經典分类 切换频道
《洗冤集錄》卷四 作者:宋慈年代:南宋657[上一章] [下一章] [朗讀]

卷四·屍首異處

凡驗屍首異處,勒家屬先辨認屍首。務要仔細打量屍首頓處四至。訖,次量首級離屍遠近,或左、或右,或去肩腳若幹尺寸。支解手臂、腳腿,各量別計,仍各寫相去屍遠近。卻隨其所解肢體與屍相湊,提捧首與項相湊。圍量分寸一般,係刃物斫落。若項下皮肉卷凸,兩肩井聳皮HT,係生前斫落;皮肉不卷凸,兩肩井不聳HT,係死後斫落。

举报
收藏 0
打赏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