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經典首页 經典分类 切换频道
《明儒學案》東林學案 作者:黃宗羲年代:清代2163[上一章] [下一章] [朗讀]

卷十二 東林學案·光祿劉本孺先生元珍

劉元珍字伯先,別號本孺,武進人。萬曆乙未進士。曆官禮部、兵部郎。乙巳大計,四明庇其私人,盡複台省之黜者,察疏留中,人心憤甚,不敢發。先生抗疏刺其奸,削籍歸。而四明亦罷。庚申起光祿寺少卿。時遼、瀋初破,讚畫劉國縉,擁眾欲從登萊南濟。先生謂國縉為寧遠義兒,扶同賣國,今又竄處內地,意欲何為?國縉遂以不振。未幾,卒官,年五十一。

先生家居講學,錢啟新為同善會,表章節義,優恤鰥寡,以先生為主。有言非林下人所宜者,先生痌瘝一體,如救頭目,惡問其宜不宜也。先生每以子路自任,不使惡言入於東林,講論稍涉附會,輒正色斥之曰:“毋亂我宗旨!”聞謗講學者,曰:“彼訾吾黨好名以為口實,其實彼之不好名,乃專為決裂名教地也。”疾小人不欲見,苟其在側,喉間輒如物梗,必吐之而後已。當東林為天下彈射,先生謂高忠憲曰:“此吾輩入火時也,無令其成色有減,斯可矣!”

举报
收藏 0
打赏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