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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書正義》 作者:孔安國  

卷十八·君陳

周公既沒,命君陳分正東郊成周,成王重周公所營,故命君陳分居,正東郊成周之邑裏官司。作《君陳》。作書命之。

君陳臣名也,因以名篇。○鄭注《禮記》雲:“周公之子。”

王若曰:“君陳,惟爾令德孝恭。言其有令德,善事父母,行己以恭。惟孝,友於兄弟,克施有政。言善父母者必友於兄弟,能施有政令。命汝尹茲東郊,敬哉!正此東郊,監殷頑民,教訓之。○監,工銜反。昔周公師保萬民,民懷其德。往慎乃司,茲率厥常。言周公師安天下之民,民歸其德。今往承其業,當慎汝所主,此循其常法而教訓之。懋昭周公之訓,惟民其乂。勉明周公之教,惟民其治。○懋音茂。治,直吏反,下注“政治”同。

[疏]“周公”至“君陳”○正義曰:周公遷殷頑民於成周,頑民既遷,周公親自監之。周公既沒,成王命其臣名君陳代周公監之,分別居處,正此東郊成周之邑,以策書命之。史錄其事,作策書,為《君陳》篇名。○傳“成王”至“官司”○正義曰:“成周”,周之下都。監成周者正是一邑宰爾,而特命君陳大其事者,成王重周公所營,猶恐殷民有不服之者,故命君陳分居,正東郊成周之邑裏官司也。以《畢命》之序言“分居”,知此“分”亦為分居,分別殷民善惡所居,即《畢命》所雲“旌別淑慝,表厥宅裏”是也。言“東郊者”,鄭玄雲:“天子之國五十裏為近郊,今河南洛陽相去則然。”是言成周之邑為周之東郊也。○傳“臣名”至“名篇”○正義曰:孔直雲“臣名”,則非周公子也。鄭玄注《中庸》雲“君陳,蓋周公子”者,以經雲“周公既沒,命君陳”,猶若蔡叔既沒,命蔡仲故也。孔未必然矣。○傳“言其”至“以恭”○正義曰:“令德”,在身之大名。“孝”是事親之稱,“恭”是身之所行,言其善事父母,行己以恭也。《釋訓》雲:“善父母為孝,善兄弟為友。”○傳“言善”至“政令”○正義曰:父母尊之極,兄弟親之甚,緣其施孝於極尊,乃能施友於甚親。言善事父母者必友於兄弟,推此親親之心,以至於疏遠,每事以仁恕行之,故能施有政令也。

“我聞曰:‘至治馨香,感於神明。黍稷非馨,明德惟馨。’所聞之古聖賢之言,政治之至者,芬芳馨氣動於神明。所謂芬芳非黍稷之氣,乃明德之馨。勵之以德。爾尚式時周公之猷訓,惟日孜孜,無敢逸豫。汝庶幾用是周公之道教殷民,惟當日孜孜勤行之,無敢自寬暇逸豫。○孜音茲。

[疏]“我聞”至“逸豫”○正義曰:我聞人之言曰:“有至美治之善者,乃有馨香之氣,感動於神明。所言馨香感神者,黍稷飲食之氣非馨香也,明德之所遠及乃惟為馨香爾。”勉勵君陳使為德也。欲必為明德,惟法周公,汝當庶幾用是周公之道。惟當每日孜孜勤法行之,無敢自寬暇逸豫。教使勤於事也。

凡人未見聖,若不克見。既見聖,亦不克由聖,此言凡人有初無終,未見聖道如不能得見。已見聖道,亦不能用之,所以無成。爾其戒哉!爾惟風,下民惟草。汝戒,勿為凡人之行。民從上教而變,猶草應風而偃,不可不慎。圖厥政,莫或不艱,有廢有興。出入自爾師虞,庶言同則繹。謀其政,無有不先慮其難,有所廢,有所起。出納之事,當用汝總言度之。眾言同,則陳而布之。禁其專。○繹音亦。度,待洛反。爾有嘉謀嘉猷,則入告爾後於內,爾乃順之於外,汝有善謀善道,則入告汝君於內,汝乃順行之於外。曰:‘斯謀斯猷,惟我後之德。’此善謀此善道,惟我君之德。善則稱君,人臣之義。嗚呼!臣人鹹若時,惟良顯哉!”歎而美之曰:“臣於人者皆順此道,是惟良臣,則君顯明於世。”

王曰:“君陳,爾惟弘周公丕訓,無依勢作威,無倚法以削,汝為政當闡大周公之大訓,無乘勢位作威人上,無倚法製以行刻削之政。寬而有製,從容以和。寬不失製,動不失和,德教之治。○從,七容反。殷民在辟,予曰辟,爾惟勿辟。予曰宥,爾惟勿宥。惟厥中。殷人有罪在刑法者,我曰:“刑之。”汝勿刑。我曰:“赦宥。”汝勿宥。惟其當以中正平理斷之。○辟,扶亦反,下同。中如字,或丁仲反。斷,丁亂反。有弗若於汝政,弗化於汝訓,辟以止辟,乃辟。有不順於汝政,不變於汝教,刑之而懲止犯刑者,乃刑之。狃於奸宄,敗常亂俗,三細不宥。習於奸宄凶惡,毀敗五常之道,以亂風俗之教,罪雖小,三犯不赦,所以絕惡源。○狃,女九反。

[疏]“王曰”至“不宥”○正義曰:王呼之曰:“君陳,汝今為政,當弘大周公之大訓。周公既有大訓,汝當遵而行之,使其法更寬大。汝奉周公之訓,無得依恃形勢以作威於人,無得倚附法製以行刻削百姓。必當寬容而有法製,使疏而不漏。從容以和協於物,莫為褊急。此成周殷民,有犯事在於刑法未斷決者,我告汝曰:‘刑罰之。’汝惟勿得刑罰之。我告汝曰:‘赦宥之。’汝惟勿得赦宥之。惟其以中正平法斷決之,不得從上意也。其有不順於汝之政令,不化於汝之訓教,其罪既大,當行刑中。刑罰一人可以止息後犯者,故雲犯刑者乃刑之。如其罪或輕細,罰不當理,雖刑勿息,故不可輒刑。若有人習於奸宄凶惡,敗五常之道,亂風俗之教,三犯其事者,事雖細小,勿得宥之。以其知而故犯,當殺之以絕惡源也。”○傳“汝為”至“之政”○正義曰:君陳之智,必不及周公,而令闡大周公訓者,遵行其法,使廣被於民,即是闡揚而大之。非遣君陳為法,使大於周公法也。凡在人上,位貴於人,勢足可畏者,多乘是形勢以作威刑於人,倚附公法以行刻削之政,故禁之也。○傳“寬不”至“之治”○正義曰:“寬不失製”,則經“寬而有製”。“動不失和”,則經“從容以和”。言“動”,謂“從容”也。○傳“習於”至“惡源”○正義曰:《釋言》雲:“狃,複也。”孫炎曰:“狃忕,前複為也。”古言“狃忕”是貫習之義,故以“習”解“狃”。“習於奸宄凶惡”,言為之不知止也。“敗常亂俗”,有大有小,罪雖小者,三犯不赦,恐其滋大,所以絕惡源也。此謂所犯小事,言“三”者,再猶可赦爾。

爾無忿疾於頑,無求備於一夫。人有頑嚚不喻,汝當訓之,無忿怒疾之。使人當器之,無責備於一夫。必有忍,其乃有濟。有容,德乃大。為人君長,必有所含忍,其乃有所成。有所包容,德乃為大。欲其忍恥藏垢。○長,誅丈反。垢,工口反。簡厥修,亦簡其或不修。簡別其德行修者,亦別其有不修者,善以勸能,惡以沮否。○別,彼列反。沮,在汝反。否,方九反,又音鄙。進厥良,以率其或不良。進顯其賢良者,以率勉其有不良者,使為善。

[疏]“爾無”至“不良”○正義曰:民者,冥也,當以漸教之。故戒君陳:“民有不知道者,汝無忿怒疾惡。頑嚚之民,當以漸教訓之。無求備於一人,當取其所能。在為人君,必有所含忍,其事乃有所成。有所寬容,其德乃能大。”欲其寬大不褊隘也。“汝之為政,須知民之善惡,簡別其德行修者,亦簡別其有不修德行者。進顯其賢良,以率勵其不良者”。欲令其化惡,使為善也。

惟民生厚,因物有遷。言人自然之性敦厚,因所見所習之物有遷變之道,故必慎所以示之。違上所命,從厥攸好。人之於上,不從其令,從其所好,故人主不可不慎所好。○好,呼報反。爾克敬典在德,時乃罔不變。允升於大猷。汝治人能敬常在道德,是乃無不變化,其政教則信升於大道。惟予一人膺受多福,汝能升大道,則惟我一人亦當受其多福,無凶危。其爾之休,終有辭於永世。”非但我受多福而已,其汝之美名,亦終見稱誦於長世。言沒而不朽。長如字。朽,許久反。

[疏]“惟民”至“永世”○正義曰:惟民初生,自然之性皆敦厚矣。因見所習之物,本性乃有遷變,為惡皆由習效使然。人之情性,好違上所命,命之不必從也,從其君所好。君之所好,民必從之,在上者不可不慎所好也。汝之治民能敬,當從終常在於道德教之。汝以道德教之,是民乃無不變化。民皆變從汝化,則信升於大道矣。汝能如此,惟我一人亦當受其多福,無凶危矣。其汝之美名,亦終有稱誦之美辭於長世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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