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周列國志》

《東周列國志》

《東周列國志》是明末小說家馮夢龍著、清代蔡元放改編的長篇歷史演義小說,成書於清代乾隆年間。
《東周列國志》寫的是西周結束(公元前789年)至秦統一六國(公元前221年),包括春秋、戰國五百多年間的歷史故事,內容相當豐富複雜。小說描寫了周幽王兇殘無道,周平王東遷,諸侯國爭霸,士大夫勢力日益壯大,最終形成七雄對峙局面;批判了昏庸愚昧的昏君暴君,揭示了戰爭給人民帶來的深重災難;歌頌了賞罰分明的王侯和有膽識的將相勇夫。小說的佈局謀篇主次分明,錯落有致。每一故事既可獨立成篇,又可貫穿一體。人物形象栩栩如生,故事描寫引人入勝。


《東周列國志》敘述春秋戰國五百年間的歷史故事。它將分散的歷史故事、人物傳記,按照時間的先後串聯起來,熔鑄成一部結構完整的歷史演義。全書108回,前83回寫春秋五霸,後25回寫戰國七雄。小說敘寫週幽王殘暴無道,引起西戎之亂。周平王東遷洛邑,從此周王室逐漸衰弱,諸侯國互相兼併,互相爭霸。在諸侯國內部,大夫的勢力也越來越大,他們之間也互相兼併,致使有的諸侯國為大夫所瓜分。
接著出現了七雄並峙的局面,各國征戰不斷。其間謀臣搖唇鼓舌,武將東征西討,天下多事。最終秦王嬴政滅六國,一統天下。其中包括許多歷史故事,如:烽火戲諸侯、曹劌論戰、弦高退敵、趙氏孤兒、二桃殺三士、伍子胥過昭關、勾踐復國、商鞅變法、西門豹治鄴、孫龐鬥法、蘇秦合縱相六國、屈原投汨羅江、田單複國等。


馮夢龍(公元1574年-公元1646年),明代通俗文學家、戲曲家,字猶龍,一字耳猶,號姑蘇詞奴、顧曲散人、墨憨齋主人、墨憨子、茂苑野史民、龍子猶等,江蘇長洲(今蘇州)人。少有才氣,與兄馮夢桂、弟馮夢熊並稱“吳下三馮”。在科舉上,馮夢龍一生不得意,遂將主要精力集中於蒐集、整理通俗文學上。他的代表作品是《喻世明言》(舊題《古今小說》)《警世通言》《醒世恆言》等小說,世稱三言,代表了明代擬話本小說的成就。此外,他還編輯了《古今譚概》《情史》等筆記故事,並鑑定了《有商志傳》《有夏志傳》《盤古至唐虞傳》等


詞曰:

   道德三皇五帝,功名夏后商周;

   英雄五霸鬧春秋,頃刻興亡過手!

   青史幾行名姓,北郊無數荒丘;

   前人田地後人收,說甚龍爭虎鬥。


話說周朝,自武王伐紂,即天子位,成康繼之,那都是守成令主。又有周公、召公、畢公、史佚等一班賢臣輔政,真個文修武偃,物阜民安。自武王八傳至於夷王,覲禮不明,諸侯漸漸強大。到九傳厲王,暴虐無道,為國人所殺。此乃千百年民變之始,又虧週召二公同心協力,立太子靖為王,是為宣王。那一朝天子,卻又英明有道,任用賢臣方叔、召虎、尹吉甫、申伯、仲山甫等,復修文、武、成、康之政,周室赫然中興。有詩為證:


   夷厲相仍政不綱,任賢圖治賴宣王。

   共和若沒中興主,週曆安能八百長!


卻說宣王雖說勤政,也到不得武王丹書受戒,戶牖置銘;雖說中興,也到不得成康時教化大行,重譯獻雉。至三十九年,姜戎抗命,宣王御駕親征,敗績於千畝,車徒大損,思為再舉之計,又恐軍數不充,親自料民於太原。 ——那太原,即今固原州,正是鄰近戎狄之地。料民者,將本地戶口,按籍查閱,觀其人數之多少,車馬粟芻之饒乏,好做準備,徵調出征。 ——太宰仲山甫進諫不聽。後人有詩云:   犬彘何須辱劍銘?隋珠彈雀總堪傷!

   皇威褻盡無能報,在自將民料一場。


再說宣王在太原料民回來,離鎬京不遠,催趲車輦,連夜進城。忽見市上小兒數十為群,拍手作歌,其聲如一。宣王乃停輦而聽之。歌曰:


   月將升,日將沒;

   糜弧箕胞,幾亡周國。


宣王甚惡其語。使御者傳令,盡掏眾小兒來問,群兒當時驚散,止拿得長幼二人,跪於輦下。宣王問曰:“此語何人所造?”幼兒戰懼不言;那年長的答曰:“非出吾等所造。三日前,有紅衣小兒,到於市中,教吾等念此四句,不知何故,一時傳遍,滿京城小兒不約而同,不止一處為然也。”宣王問曰:“如今紅衣小兒何在?”答曰:“自教歌之後,不知去向。”宣王嘿然良久,叱去兩兒。即召司市官吩咐傳諭禁止:“若有小兒再歌此詞者,連父兄同罪。”當夜回宮無話。次日早朝,三公六卿,齊集殿下,拜舞起居畢。宣王將夜來所聞小兒之歌,述於眾臣:“此語如何解說?”大宗伯召虎對曰:“厚,是山桑木名,可以為弓,故曰臣弧。箕,草名,可結之以為箭袋,故曰箕舵。據臣愚見:國家恐有弓矢之變。”太宰仲山甫奏曰:“弓矢,乃國家用武之器。王今料民太原,思欲報犬戎之仇,若兵連不解,必有亡國之患矣!”宣王口雖不言,點頭道是。又問:“此語傳自紅衣小兒。那紅衣小兒,還是何人?”


太史伯陽父奏曰:“凡街市無根之語,謂之謠言。上天做戒人君,命熒惑星化為小兒,造作謠言,使群兒習之,謂之童謠。小則寓一人之吉凶,大則係國家之興敗。熒變火星,是以色紅。今日亡國之謠;乃天所以做王也。”


宣王曰:“朕今赦姜戎之罪,罷太原之兵,將武庫內所藏弧矢,盡行焚棄,再令國中不許造賣。其禍可息乎?” 伯陽父答曰:“臣觀天象,其兆已成,似在王宮之內,非關外間弓矢之事,必主後世有女支亂國之禍,況謠言曰:‘月將升,日將沒’,日者人君之象,月乃陰類,日沒月升,陰進陽衰,其為女主干政明矣。”  宣王又曰:“朕賴姜後主六宮之政,甚有賢德,其進禦宮嬪,皆出選擇,女禍從何而來耶?”


伯陽父答曰:“謠言‘將升’‘將沒’原非目前之事。況‘將’之為言,且然百未必之詞。王今修德以楔之,自然化兇為吉。弧矢不須焚棄。”


宣王聞奏,且信且疑,不樂而罷。起駕回宮。姜後迎人。


坐定,宣王遂將群臣之語,備細述於姜後。姜后曰:“宮中有一異事,正欲啟奏。”


王問:“有何異事?”


姜後奏曰:“今有先王手內老宮人,年五十餘,自先朝懷孕,到今四十餘年,昨夜方生一女。” 


宣王大驚,問曰:“此女何在?”姜后曰:“妾思此乃不祥之物,已令人將草蓆包裹,拋棄於二十里外清水河中矣。”宣王即宣老宮人到宮,問其得孕之故。老宮人跪而答曰:“婢子聞夏桀王末年,褒城有神人化為二龍,降於王庭,口流涎沫,忽作人言,謂桀王曰:‘吾乃褒城之二君也。’桀王恐懼,欲殺二龍,命大史占之,不吉。欲逐去之,再佔,又不吉。太史奏道:‘神人下降,必主幀祥,王何不請其康而藏之?策乃龍之精氣,藏之必主獲福。’桀王命太史再佔,得大吉之兆。乃布市設祭於龍前,取金盤收其涎沫,置於朱校之中,——忽然風雨大作,二龍飛去,——桀王命收藏於內庫。自殷世歷六百四十四年,傳二十八主,至於我周,又將三百年,未嘗開觀。到先王未年,讀內放出毫光,有掌庫官奏知先王。先王問:‘棱中何物?’掌庫官取簿籍獻上,具載藏漾之因。先王命發而觀之。恃臣打開金犢,手捧金盤呈上。先王將手接盤,一時失手墮地,所藏涎沫,橫流庭下。忽化成小小元富一個,盤旋於庭中,內侍逐之,直人王宮,忽然不見。那時婢子年才一十二歲,偶踐富跡,心中如有所感,從此肚腹漸大,如懷孕一般。先王怪婢子不夫而孕,囚於幽室,到今四十年矣。夜來腹中作痛,忽生一女,守宮侍者,不敢隱瞞,只得奏知娘娘。娘娘道此怪物,不可容留,隨命侍者領去,棄之溝讀。婢子罪該萬死!”


宣王曰:“此乃先朝之事,與你無干。”遂將老宮人喝退。隨喚守宮侍者,往清水河看視女嬰下落。不一時,恃者回報:“已被流水漂去矣。”宣王不疑。


次日早朝,召大史伯陽父告以龍贅之事,因曰:“此女嬰已死於溝讀,卿試占之,以觀妖氣消滅何如?”


伯陽父布卦已畢,獻上爵詞。詞曰:


哭又笑,笑又哭。羊被鬼吞,馬逢犬逐。


慎之慎之,糜弧箕腋!


宣王不解其說。伯陽父奏曰:“以十二支所屬推之:羊為未,馬為午。哭笑者。悲喜之象。其應當在午未之年。據臣推洋,妖氣雖然出宮,未曾除也。”


宣王聞奏,怏怏不悅。遂出令:“城內城外,挨戶查問女嬰。不拘死活,有人撈取來獻者,賞布帛各三百匹;有收養不報者,鄰里舉首,首人給賞如數,本犯全家斬首。”命上大夫杜伯專督其事,因繇詞又有“匣弧箕筋”之語,再命下大夫左儒,督令司市官巡行庭肆,不許造賣山桑木弓,箕草箭袋,違者處死,司市官不敢怠慢,引著一班胥役,一面曉諭,一面巡綽。那時城中百姓,無不遵依,止有鄉民,尚未通曉。


巡至次日,有一婦人,抱著幾個箭袋,正是箕草織成的,一男子背著山桑木弓十來把,跟隨於後。他夫妻兩口,住在遠鄉,趕著日中做市,上城買賣。尚未進城門,被司市官劈面撞見,喝聲:“拿下!”手下胥役,先將婦人擒住。那男子見不是頭,拋下桑弓在地,飛步走脫。司市官將婦人鎖押,連桑弓箕袋,一齊解到大夫左儒處。左儒想:“所獲二物,正應在謠言,況太史言女人為禍,今已拿到婦人,也可回复王旨。”


遂隱下男子不題,單奏婦人違禁造賣,法宜處死。   不將美政消天變,卻泥謠言害婦人!

   漫道中興多補悶,此番直諫是何臣?


話分兩頭。再說那賣桑木弓的男子,急忙逃走,正不知:“官司拿我夫婦,是甚緣故?”還要打聽妻子消息。是夜宿於十里之外。次早有人傳說:“昨日北門有個婦人,違禁造賣桑弓箕袋,拿到即時決了。”方知妻子已死。走到曠野無人之處,落了幾點痛淚。且喜自己脫禍,放步而行。約十里許,來到清水河邊。遠遠望見百鳥飛嗚,近前觀看,乃是一個草蓆包兒,浮於水面,眾鳥以喙銜之,且銜且叫,將次拖近岸來。那男子叫聲:“奇怪!”


趕開眾鳥,帶水取起席包,到草坡中解看。但聞一聲啼哭,原來是一個女嬰。想道:“此女不知何人拋棄,有眾鳥銜出水來,定是大貴之人。我今取回養育,倘得成人,亦有所望。”遂解下布衫,將此女嬰包裹,抱於懷中。思想避難之處,乃望褒城投奔相識而去。


髯翁有詩,單道此女得生之異:


   懷孕遲遲四十年,水中三日尚安然。

   生成妖物殃家國,王法如何勝得天!


宣王自誅了賣桑弓箕袋的婦人,以為童謠之言已應,心中坦然,也不復議太原發兵之事。自此連年無話。


到四十三年,時當大祭,宣王宿於齋宮。夜漏二鼓,人聲寂然。忽見一美貌女子,自西方冉冉而來,直至官庭。宣王怪他干犯齋禁,大聲呵喝,急喚左右擒拿,並無一人答應。那女子全無懼色,走入太廟之中,大笑三聲,又大哭三聲,不慌不忙,將七廟神主,做一束兒捆著,望東而去。王起身自行追趕,忽然驚醒,乃是一夢。


自覺心神恍餾,勉強入廟行禮。九獻已畢,回至齋宮更衣,遣左右密召太史伯陽父,告以夢中所見。伯陽父奏曰:“三年前童謠之語,王豈忘之那?臣固言:‘主有女禍,妖氣未除。’繇詞有哭笑之語,王今復有此夢,正相符合矣。”宣王曰:“前所誅婦人,不足消‘厚弧箕觸’之讖耶?”


伯陽父又奏曰:“天道玄遠,候至方驗。一村婦何關氣數哉!”


宣王沈吟不語。忽然想起三年前,曾命上大夫杖伯督率司市,查訪妖女,全無下落。頒胙之後,宣王還朝,百官謝胙。宣王問杜伯:“妖女消息,如何久不回話?”


杜伯奏曰:“臣體訪此女,並無影響。以為妖婦正罪,童謠已驗,誠恐搜索不休,必然掠動國人,故此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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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周列國志》

作者:馮夢龍年代:明代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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